临沂“十四五”市场监管交出成绩单:市场主体达156万户,信用监管与柔性执法同步推进

1月9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成效。记者了解到,过去五年,临沂市市场主体培育、监管创新、营商环境优化等取得突出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市场主体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活力持续释放。截至目前,临沂市登记在册市场经营主体达156.13万户,存续外资企业1806家。该数字的增长,反映出临沂市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和市场活力的持续提升。为继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临沂市深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开展电子营业执照融合创新应用国家级试点,推进涉企服务"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让企业办事更加便捷高效。 监管创新成果丰硕,改革试点走在前列。临沂市获批全国首批、全省唯一的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信用监管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兰山区信用监管、郯城县知识产权工作获省委省政府督查激励。累计开展省级以上改革试点67项,充分表明了临沂市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创新引领作用。在信用监管上,临沂市累计归集涉企信息1414万余条,实现审管联动信息畅通共享。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涉及42个部门185项任务,部门联合抽查占比达75%。通过出台信用修复全程网办、先修后查、容缺受理等措施,办理经营异常名录修复业务3.5万户次,平均办理时限缩短到2个工作日内。 执法方式更加科学规范,营商环境优化。临沂市推进市场监管(执法)市县(区)一体化建设,市县所三级市场监管部门法定周期内只检查一次,应用"鲁执法"平台统筹执法检查事项和计划。推行"说理式""敬告式"柔性执法,处罚案件全回访。出台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减罚免罚"四清单一规范",梳理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强制、合规指导情形224项。这一规范监管执法做法获市场监管总局推广、被《人民日报》头版刊发,充分说明了临沂市在优化营商环境上的示范意义。 涉企服务品质不断提升,小微企业获得感增强。临沂市聚力塑强"欢迎光临 沂事无忧"品牌,实施市场监管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认定县级"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306户,在全省率先认定市级100户。开展"政银携手 共助小微"活动,服务个体户融资贷款超470亿元,有力支持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沂蒙红骑士"党建品牌入选全国个私协系统十佳,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在服务市场主体中的责任担当。 消费维权体系日趋完善,多元化解机制有效运作。临沂市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体系,推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大力推行在线和解,发展ODR企业7000余家,年均在线和解消费投诉1.5万余件,提高了消费纠纷解决效率。设立人民调解室,实行"社会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联动调解,妥善处理疑难复杂、跨部门职责等消费纠纷。在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等重点市场主体规范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154处,前移消费维权关口,让消费者权益保护更加贴近生活。同时,通过发放宣传册60余万份、投放公益广告3万余次、发布消费警示提示2000余条等方式,不断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从细节入手推动营商环境变革,临沂实践展现了"放管结合"的治理智慧;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这座革命老区通过制度创新激发市场活力,不仅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力,更探索出市场监管现代化的有效路径。其经验表明,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持续以群众获得感为导向,在深化改革中不断突破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