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回来,要是聊起书法界的“终极对决”,最让人血脉偾张的场面,莫过于王羲之的《兰亭序》与颜真卿那股刚劲有力的“篆籀笔意”硬碰硬。王羲之那篇洋洋洒洒的草稿里,每一笔都透着“飘”劲儿——侧锋一划就像春风里的柳叶随风飘飞,结字宛如仙子起舞。像那个“之”字,他竟然写了二十多个,个个不一样却都那么从容不迫。这就是“魏晋风度”的精华所在,那种不装腔作势、不刻意求工的潇洒劲儿,让每个看字的人都能感受到生命本该有的样子。 再看颜真卿,那可是盛唐的“硬骨头”,写字也带着一股子硬气。他把篆书那种圆滚滚的力道揉进了行书里,起笔就像雨水顺着墙慢慢渗下来刻在墙上,行笔好似用锥子在沙地上画画一样有力道藏在里面,收笔又像是折断的钗子般刚劲。比如《谢赠祖官表》里那个“臣”字,竖笔就像扎进纸里的铁柱一样有力,右边的“巨”字横画又像是被拉紧的弓弦随时要爆发。 清代书法家何绍基当年对着颜真卿的《谢赠祖官表》反复摩挲时突然拍案惊呼:“论笔法之妙,颜行书当在兰亭之上!”这句话简直像打雷一样炸开了那些把《兰亭序》捧上天的书家的脑袋瓜。其实答案就藏在他笔下那股从骨头里渗出来的力量里。 米芾看了颜真卿的字说他“意不在字,天真罄露”,苏轼赞他“信手自然,动有姿态”。说白了就是说:颜真卿的字压根不是用笔写出来的,而是心里的情绪从纸面上淌出来的。 《兰亭序》像是春天里的花让人看了心里乐开花,颜真卿就像冬天里的松柏让人看了心里发颤。何绍基说颜真卿比《兰亭序》高了一头,倒不是说后者不好看,而是因为他把书法从追求形式美变成了表达精神美。比如《祭侄文稿》里那些涂改的痕迹哪是“失误”,分明是他悲痛到极点的情绪大爆发——笔画从工整变得潦草,力道从平缓变得刚猛。 安禄山叛乱的时候颜真卿是“宁死不屈”,给皇帝提意见的时候又是“刚而不激”。这些精神劲儿全都融进了字里行间。这种从“好看”到“有魂”的千年大变局是怎么撞出来的?《兰亭序》是“韵”,颜真卿是“骨”,一个是生命的投影,一个是生命的投影。 最后我想问问各位朋友:你更喜欢《兰亭序》里那种魏晋人的洒脱劲儿?还是颜真卿那种盛唐人的硬骨头精神?你觉得书法的至高境界到底是写得好看重要还是写得有魂重要?欢迎在评论区跟我聊聊你的心里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