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市场监管部门面临新的历史使命。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明确了2026年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强、指向明确的监管举措。
公平竞争治理是市场经济的基石。
当前,我国市场竞争中仍存在行政性垄断、不正当竞争等问题,一些行业存在"内卷式"竞争现象,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
为此,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把破除行政性垄断作为重点方向,通过深入整治各类违法垄断行为,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
这一举措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经营主体是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
提高经营主体发展质量,需要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市场进出机制。
同时,强化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对于鼓励创新创业、提升企业竞争力至关重要。
通过提升经营主体信用水平,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能够形成守法经营的良好生态。
平台经济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但随着平台经济规模扩大,其垄断性、不规范行为等问题也日益显现。
市场监管总局明确要强化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压实平台企业"守门人"责任,突出抓好平台规则治理。
特别是加快推进平台监管"一库一码一系统"建设,这是实现平台监管科学化、精准化的重要举措,将有助于提高监管效能,防范平台垄断风险。
质量是企业和产业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深入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建设,充分发挥质量在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是提升国家竞争力的战略选择。
加快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有利于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支撑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推动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安全监管是市场监管的底线要求。
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场监管总局将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强化药品安全风险防控,丰富工业产品监管手段,狠抓特种设备行业治理,通过更加主动、更加精准的监管方式,筑牢安全防线。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市场监管部门将不断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强化规则标准互联互通,主动服务我国企业出海,深度参与国际组织工作。
这些举措有利于推动我国市场监管制度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基层基础是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支撑。
夯实市场监管基层基础,加快完善基础制度,强化技术机构支撑保障,大力推进智慧监管,提升非现场、穿透式监管能力,是提高监管效率和效能的关键。
通过建立更加科学的监管体系,市场监管部门将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新需要。
市场监管现代化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维度。
此次部署既着眼当下市场秩序规范,更立足长远发展动能培育,彰显了在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立规矩"与"促发展"的辩证统一。
随着改革举措落地,一个更具活力、更富韧性、更高水平的中国市场体系正加速成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