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偷了700万金条还在地下室拿东西,结果……

6月19日深夜,那个李大个子租的房子在海淀区远大路的高档小区。大家也不知道他是干嘛的,反正他早就对这里的地形摸得一清二楚了。那天晚上,他就自己开车溜进了地下室。这人也真行,手里拿着自己做的开锁工具,没几分钟就把铁门给弄开了。结果呢?他看见里面堆满了500万人民币、67万多美元还有16根总重16公斤的黄金。这哪里是什么地下保险库,简直就是个大金库嘛。 他把钱和金条都给顺走了,可这还不算完。这事儿要是让别人发现了那还得了?为了不让警察轻易找到线索,他故意把砖头放在铁架子上顶替原来的鞋盒,再把空纸箱摆回原位。他还把胶带弄成和之前一模一样的样子,连折痕都没少。他以为警察肯定发现不了这么个小动作,没想到警察的技术员一眼就看穿了:只要比一下重量差就行了。 于是啊,警察就开始查监控了。他们发现有一辆外地牌照的银色面包车老是在案发前后晃悠。7月8日傍晚,李先生(化名)像往常一样去地下室拿东西的时候惊呆了:他的地下室空了!里面放的那些钱和金条全部不翼而飞了。 7月12日凌晨,专案组就杀到了河北唐山。在当地警方的帮忙下,他们先后抓住了李某某、王某还有梁某某。你猜怎么着?这帮人把赃物藏在了田某某家——也就是梁某某的妈家里。 起获赃物的现场简直就像搬家一样:230多万人民币、67万美元还有16根金条整整齐齐地摆在那儿。角落里还停着两辆豪车呢——一辆是二手的丰田阿尔法商务舱,另一辆是走私来的凌志570轿车。这两辆车子可是李某某用部分赃款刚买的呢! 后来在审讯的时候,李某某供认了他的犯罪过程。他说自己以前在这儿租过房子,地形熟得很。那天晚上他一个人就潜入了地下室拿东西。 目前啊,李某某和王某因为涉嫌盗窃罪被海淀警方刑事拘留了;梁某某和田某某因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也被抓起来了。这个案子还在深挖呢! 警方也提醒咱们大家:以后千万别在家里存太多现金和黄金首饰;出门的时候最好把贵重东西存到银行保险箱里或者交给亲属代管;可以装个简单的报警器或者换个高级点的锁芯;要是长时间不在家可以请邻居帮忙看着点或者让物业巡查一下。千万别给窃贼留个方便之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