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种名为"黄金租赁"的金融业务在部分平台悄然兴起。
据调查,该业务以实物租赁为幌子,实际开展高息放贷活动。
平台要求投资者缴纳3至5万元加盟费后,即可获得所谓"超1000%年收益"的投资机会,其目标客户群体主要锁定在现金流相对稳定的个体工商户、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
深入调查发现,此类业务存在多重违规嫌疑。
首先,其宣称的高收益率远超我国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利率保护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借贷利率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而该业务年化利率已超出此标准数十倍。
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平台声称可对接公证机构,为借贷合同办理"赋强公证"。
所谓赋强公证,是指经公证的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可凭公证文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无需经过诉讼程序。
但调查显示,部分公证机构在此过程中收取高达20%的抽成,存在利益输送嫌疑。
业内专家分析,此类业务之所以能够迅速蔓延,主要存在三方面原因:一是部分投资者对金融风险认识不足,被高收益承诺所诱惑;二是现行监管体系对新型金融业态存在滞后性;三是不法分子利用部分群体融资需求旺盛的特点进行精准营销。
这种变相高利贷行为已造成多重负面影响。
一方面,借款人可能陷入"以贷养贷"的恶性循环;另一方面,加盟投资者也可能因平台资金链断裂而血本无归。
更严重的是,此类行为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损害了公证机构的公信力。
针对这一乱象,法律界人士建议采取多管齐下的治理措施: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新型金融业务的穿透式监管;司法部门需规范公证业务办理流程;同时应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力度,提升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从长远来看,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类似金融创新与违规的边界将更加模糊。
这要求监管机构不断提升监管能力,既要鼓励金融创新,又要守住风险底线。
金融创新的边界,始终应以法律为准绳、以公平为底线。
以实物租赁包装高利贷、以公证程序规避司法监督,不过是旧有高利贷模式的新瓶旧酒。
无论形式如何翻新,违法牟利的本质不会改变,法律的追究也不会缺席。
保护普通劳动者免受高息债务侵害,是金融监管的应有之义,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