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有个事儿挺闹心的,深圳一个叫小任的员工在上班摸鱼了17分钟,结果被公司直接给炒鱿鱼了。这就挺让人费解的,毕竟也就是偷偷玩了17分钟手机,至于连工作都不要了吗?后来小任没忍住就去找了劳动仲裁。 杭州这边的仲裁委员会一审查,觉得公司那套管理办法太含糊了。《员工手册》里光说上班玩手机不行,可这“不行”具体到啥程度才算严重违纪呢?谁也没个准谱。再说了,小任也就是工作间隙拿手机刷了两下,又没耽误干活,也没把公司给坑了,哪能就认定他严重违纪呢? 这种案子其实反映了不少单位的通病:规矩定得太宽泛,处罚起来全凭领导心情;执行起来也不规范,完全没个章法。要是大家都这么干,那劳资纠纷肯定会越来越多。 专家建议大家伙儿以后制定制度得科学点。不光得开会讨论、听听大伙儿的意见,还得把流程走得明明白白。一旦制度定下来了,执行上必须一碗水端平;宣传也不能藏着掖着;监督更不能走过场;评估也得定期搞一搞。 未来嘛,随着法律越来越完善,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肯定会更清晰。咱普通劳动者得懂点法;老板们也得学会按规矩办事;政府和社会也得在旁边盯着点。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把职场这块关系理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