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直播带货成为食品销售新渠道,2022年我国直播电商交易规模达3.4万亿元,其中食品类商品占比超三成。
但快速发展的同时,直播间食品安全乱象频发:某主播销售的发霉坚果造成群体性腹泻事件,虚假宣传“抗癌功效”的保健品涉案金额逾千万元,部分平台抽检不合格食品比例高达12.7%。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司负责人指出,监管滞后于业态发展是问题主因。
传统实体店监管模式难以适应直播即时性、跨地域特点,部分平台责任边界模糊,存在“重流量轻审核”倾向。
数据显示,2023年直播食品投诉量同比增长210%,其中过期食品、虚假宣传、资质造假位列前三。
直播电商作为新型商业模式,在拓展消费渠道、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食品安全监管不能因业态创新而降低标准。
此次新规以制度形式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划定食品安全红线,体现了监管部门守护公众餐桌安全的坚定决心。
唯有各方协同发力,让制度规定真正落地见效,才能让直播电商在规范轨道上行稳致远,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