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要想开张必须拿到食品经营许可证

为了把校园食品安全管得更好,教育部办公厅最近下发了两个文件:一个是《校园食品安全“十必须”》,另一个是《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十不准”》。这次搞活动,是为了保住之前“校园餐”整治的成果,让学校食堂的工作做得更扎实。中国宁波网转引了教育部的通知。 具体要求是啥呢?跟你说说看。学校食堂要想开张,必须拿到食品经营许可证。拿了证也得照章办事,不能卖自己不该卖的东西。学校自个儿办食堂,目的是让大家吃饱吃好,不能光想着赚钱。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食堂,如果是国家掏钱给的营养改善计划,那就更不能承包给外面的人去干了。 校长是这事儿的第一责任人,得把责任给压实了。干活的人也得体检健康证明才行,一年还要查一次身体。培训这块也不能马虎,得每年搞个计划,把食品安全的知识给教到位。 买食材的时候也得讲究规矩,大宗的东西最好通过招标或者定点采购的方式来买。不能收来路不明或者过期的东西。买回来之后还得认真查票看证,“双人联检”都不算完,得记清楚账本存着。 对于那些危险的食品,中小学和幼儿园千万别做。什么冷荤、生食、冷加工糕点这些高风险的,坚决不碰。像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还有发芽土豆这些也千万别加工。 餐具清洗消毒也不能偷工减料,必须洗干净、消了毒再放进保洁箱里。一次性餐具只能用一次,不能重复用。陪餐制度不能走过场,得规定好谁来陪、多久陪一次。要是家里有条件的话,也可以让家长来一起吃顿饭。 万一出事了或者感觉有不对劲的地方,学校得立马动手处理上报情况,绝对不能瞒报或者拖延不报。 再来说说食堂工作人员有啥“十不准”:没健康证明的人不能去碰直接入口的食品;不能买国家明令禁止的那些添加剂或者变质的食材;加工的时候也不能干违法的事儿;做饭的时候必须戴好帽子口罩、把手洗干净;处理区里不能做污染食品的活儿;生的熟的不能混放在一块儿;个人东西不能跟食物放在一起;餐具容器必须洗干净消毒才能用;餐厨垃圾得按规定处理;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食品安全事故必须如实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