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场里的“自甘冒险”规则在非对抗性运动里的分寸给说清楚了

咱们来聊聊最近发生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这个事儿,2023年5月的那场冰场碰撞案。王女士正沿逆时针方向在商场的冰场上滑行呢,结果后方一位倒滑的杜女士撞上来了。王女士伤得不轻,骨头都断了,还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俩人因为赔偿问题闹到了法院,这事儿大家都在盯着看。 法官在审理的时候说了,滑冰这东西本来就有点危险,大家都知道风险还自愿去玩,在没故意或者特别大的过错的情况下,别人一般不用赔钱。可关键是杜女士她倒滑啊,大家回头去看现场视频就知道了,她是背对着滑的,根本看不见身后的情况。再说了冰场里大家水平不一、速度不同,这种倒滑动作本身就特别危险。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滑冰者,她没能及时看看后面环境、慢下来或者躲一躲,这明显是个大过失,所以主要责任就得她来担。 除了划清个人责任,法院也没放过那个冰场老板。那地方连个专门的安全员都没有去提醒和纠正那些危险动作,急救人员和设备也不齐全,出事后连个应急措施都没怎么搞。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老板肯定有保障大家安全的义务啊。因为他们没人没物资,直接导致了救不了人或者处理不及时。 最后法院判了这个冰场运营方得给杜女士赔偿金额的15%来顶雷。这起案子其实是把“自甘冒险”这个规则在非对抗性运动里的分寸给说清楚了。法官是怎么想的呢?就是说虽然大家都得自己把风险背在身上,但是那种因为自己特别不小心或者是场地管理太差导致的伤,侵权方和老板的法律责任是绝对不能免除的。 这样的判决挺好的,既保护了大家想运动的积极性,也逼着个人得注意安全、逼着老板把安全措施做好。随着现在大家都爱健身,溜冰场、滑雪场这些地方的安全管理成了大问题。这个判决就是告诉大家:玩的时候一定要守规矩、注意点;老板们必须得把人配上、设备配齐了才能把安全防线筑牢。法律这是在找平衡点嘛,既不让大家太不敢玩了也不让危险没人管。 以后相关部门也得加强一下行业的标准和监管力度才行。全民健身得在法治的轨道上才能走得更稳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