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持续推进和城市更新提速,拆除、改造、施工带来的建筑垃圾增量明显。
建筑垃圾体量大、流向复杂、处置链条长,一旦监管缺位,极易出现私拉乱倒、无序堆放等问题,既影响城市环境和公共安全,也挤占土地资源,诱发扬尘、渗滤液污染等次生风险,成为固体废物治理中必须直面的重点领域。
问题在于,建筑垃圾长期存在“产生端分拣不细、运输端流向不明、处置端能力不足、监管端协同不畅”等结构性短板。
一些项目现场分类不到位,混装混运导致资源化利用难度加大;部分运输环节为降低成本绕行监管、跨区倾倒,形成隐蔽的违法链条;末端处置设施布局与建设强度不匹配,个别地方“有垃圾无去处”,催生临时堆放和违规倾倒。
此外,建筑垃圾治理涉及住建、生态环境、交通、公安、城管等多部门,若职责边界不清、数据不共享,容易出现监管盲区。
原因层面,建筑垃圾具有明显的外部性:规范处置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时,违规行为就会“有利可图”。
过去在工程管理中,建筑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和处置费用未被充分纳入成本约束与预算体系,导致一些项目在招投标、施工组织、分包管理中对垃圾治理投入不足。
与此同时,跨省跨市流动使单一城市的监管难以覆盖全链条,若缺乏区域协同机制,违法行为可能借助行政边界“转移风险”。
在信息化、标准化手段不完善的情况下,执法取证难、追溯难也会削弱震慑效果。
影响方面,建筑垃圾治理水平直接关系城市精细化管理成效,也关系资源循环利用和绿色低碳转型。
将可再利用的混凝土、砖瓦、金属等从“废物”变为“资源”,不仅能减少天然砂石开采、降低建材生产能耗,还能带动再生建材、再生骨料等产业发展,形成新的增长点。
反之,若末端处置长期依赖填埋或粗放堆放,将加重生态环境承载压力,并在城市更新高峰期放大治理成本。
针对上述痛点,住建部在吹风会上明确了下一步治理重点,强调以制度建设和技术监管双轮驱动,推进从源头到末端的全链条治理。
第一,抓源头减量与分类管理。
推广绿色施工,把建筑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和处置等费用纳入工程造价,推动项目在预算端“有钱做”、管理端“必须做”,从机制上提高规范治理的可执行性;同时实行分类处理,提升资源化利用的可行性与经济性。
第二,强化运输监管。
完善运输车辆、船舶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及安全配置等技术要求,通过可视化、可追溯手段压缩违规空间,提升跨区运输全过程监管能力。
第三,规范末端处置。
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因地制宜设置临时贮存设施,增强处置承载能力,避免“无处可去”引发的外溢风险。
第四,实施全过程监管。
建立省级统筹、城市负总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处置核准和处理方案备案制度,推行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健全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推动监管从“事后处置”转向“全过程闭环”。
值得关注的是,跨区域协同正在成为治理的重要抓手。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重点区域已建立跨省或跨市联防联治机制,并配合信息化手段对产生、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打击整治。
此前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在遏制私拉乱倒、无序堆放等问题上取得阶段性成效,也为完善制度、补齐漏洞提供了实践样本。
住建部表示,将在总结经验基础上,推动各地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健全治理体系。
前景判断上,建筑垃圾治理将呈现三个趋势:一是成本与责任更清晰,工程造价纳入相关费用将促使项目全过程把垃圾治理“前置化”;二是监管更智能,北斗定位、电子联单等数字化工具将推动跨区流向可追溯、执法取证更精准;三是处置更资源化,随着设施补短板与再生产品应用场景拓展,建筑垃圾从“末端负担”转向“循环资源”的通道有望进一步打通。
但也要看到,资源化利用的市场化机制、再生产品标准体系与应用推广仍需协同推进,才能形成可持续的治理闭环。
建筑垃圾治理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这一系列举措,标志着我国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从分散应对向系统治理、从末端处置向源头减量、从单部门管理向多部门协作的深层次转变。
通过将处置成本纳入工程造价、建立跨区域联防机制、推进资源化利用,既能有效遏制违法倾倒现象,又能推动建筑垃圾变废为宝,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这种系统性、全链条的治理思路,为其他固体废物的规范处置提供了有益借鉴,也为建筑业的绿色转型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