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之城”和“朋克岛”的纠纷就像个标志性的事件一样

2022年10月,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把深圳市前海欢某科技有限公司给告了,地点就在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被告方搞出了个“朋克岛”系列,和泡泡玛特的“夜之城”盲盒长得太像了,那简直就是“自己精心培育的孩子被窃走”。很多人都在网上把这两个品牌给混为一谈。前海法院为了搞清楚大家会不会搞混,特意跑到玩具展上去做了个匿名调查,结果显示有六成多的受访者觉得“朋克岛”是泡泡玛特家的东西。 2023年12月,前海法院下了一审判决。虽然法院认为“夜之城”还没达到著作权法要求的美术作品标准,没法算侵权著作权,但它已经是个响当当的牌子了,“朋克岛”那就是故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法院最后判被告赔偿泡泡玛特公司经济损失加维权开支一共25万余元。 欢某公司不服,上诉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7月,二审法院驳回了上诉。法院查了各种证据还确认了一审认定的事实没错,特别提到问卷调查这种方式在查混淆可能性上很管用。 这个案子挺有示范意义的。它告诉咱们,像“夜之城”这样已经火起来的东西,除了著作权还能靠反不正当竞争法来保护。做商业调查也能成为司法裁判的依据。不管是文创公司还是消费者都能看明白一个道理:想要做生意就得守规矩、讲诚信。 咱们国内潮玩市场这几年发展挺快,“夜之城”和“朋克岛”的纠纷就像个标志性的事件一样。终审判决让大家知道了法律会怎么管那些想“搭便车”的行为。对于整个行业来说,只有把知识产权保护这根柱子给立住了,大家才能安心创作、放心消费,整个生态环境才能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