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给社会传递了一个好消息,我国的执行工作正在往精准化治理的方向大步迈进。在今年公布的全国法院执行案件总量持续攀升的背景下,失信名单人数连续两年下降的局面确实让大家都感到意外。这次最显眼的数据变化是,2025年全国法院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数比去年少了11.7万。这是在2024年该数据首次下降之后,又一次显著降低。大家都在议论这是不是因为执行强制力变弱了,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邵长茂在发布会上直接回应说,这种下降恰恰表明执行工作进入了更加注重精准和系统治理的新阶段。 最高人民法院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当作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手段,以前是靠名单规模扩大来显示威慑力。可问题是,光是把人纳入名单并不意味着治理就结束了。近些年来,法院特别强调要扭转过去那种“只注重纳入、不注重管理”的老套路,严格区分“真的不想履行”和“真的没能力履行”这两种状态。邵长茂特别提醒要防止随便把“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列为失信人员,避免给他们造成“二次伤害”。只有把这两者区分清楚了,名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才有保障。 推动失信名单人数减少的原因并不是惩戒力度放松了,而是治理的链条更紧密、更精细了。法院正在努力构建一个“惩戒-履行-修复”的良性循环体系。在“入口”这一块,法院加大了财产保全力度和立审执协调联动力度,促使更多人在强制执行前主动还钱;在“出口”这一块,则是畅通了信用修复的通道。如果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或者纠正错误行为,法院会马上把他们移出名单并协助修复信用。这样一来就能激励大家改过自新,变回“一罚了之”的模式为“惩教结合”的模式。 更有意义的是惩戒机制现在是分等级的。法院根据失信情节、还款意愿和能力把行为分成轻微、一般、严重三种等级来区别对待。对于那些有意愿还款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法院会给他们留一些时间或者暂缓部分惩罚措施来帮他们渡过难关。新闻发布会上举了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有个企业因为资金链断了没钱付工程款,要是直接强执行他们的核心资产就会导致破产和员工失业的局面。后来法院协调各方达成协议同意帮助企业修复信用以获得贷款支持,最终通过分期还款的方式把债还上了。这就是一种“放水养鱼”式的柔性执行做法。 不过邵长茂也强调了不能因为讲人性化就放松对恶意拖欠行为的打击。现在那种有钱不还、想方设法逃避执行的情况还是很常见的。法院打击严重失信行为的态度非常坚决绝不能变弱。分级分类就是为了把最严厉的手段集中用在那些主观恶意特别强、情节特别严重的人身上去。 失信名单人数连续两年下降反映了我国司法执行工作从粗放管理转向精准治理的过程。这不仅仅是数字的变化更是司法理念的进步——从单纯追求措施覆盖到追求权益实现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现在衡量执行工作好不好的标准不仅仅是看名单上有多少人,更要看有多少权益得到了保障、有多少企业重新活过来了以及是否形成了人人守信的好风气。 最高人民法院一直坚持“诚信守法受激励、失信违法必严惩、一时困难给予支持”的政策理念,正在努力打造一个以主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信用修复畅通的良好法治环境。这为社会诚信建设和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