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车出了车祸赔了3万修车费

2023年7月的时候,罗凤灵报道了一起案件。姬某和陈某是朋友,姬某拜托陈某把他的车从海口市开到东方市,是免费帮忙的。结果在路上出了车祸,撞到了曹某的车,还有护栏也被损坏了。警察判定是陈某的责任,全责。 交警部门认定了赔偿数额,法院就处理了这个问题。陈某赔偿了姬某3万元修车费。曹某虽然通过保险理赔拿到了一部分赔偿款,但还剩下2.17万多元没地方要。法院就判给姬某经营的江苏省江阴市一家汽车配件商行来赔偿这个款项。汽配商行支付这笔钱后,2024年6月他们就把事情闹到了法院,要求陈某来赔偿这2.17万多元,理由是他有重大过失。一审法院支持了这个要求,可是陈某不服气就上诉了。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觉得陈某的行为属于好意施惠,就是朋友之间帮个忙这种事情。好意施惠在实施过程中如果造成了损害事实,只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个案子中,陈某有驾驶资格,也没有喝酒、醉驾这些行为,就是因为没小心开车才追尾的。如果要他赔偿这部分钱就不太公平了。 所以海南二中院决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汽配商行的诉讼请求。这个判决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诚信友善原则,大家觉得很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