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贡山文旅口号征集获奖作品被举报抄袭 经核查取消资格并释出整改信号

12月20日,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公告,宣布取消该县文旅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活动中一则获奖作品的入围资格,原因是该作品被核实存在抄袭行为。

事件源于公示期间的一封实名举报信。

据贡山县文旅局介绍,该单位于今年12月27日举办的文旅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已完成评审工作,并于12月17日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获奖名单,公示期为3天。

期间,主办方收到举报,反映入围作品"在滇西行走,为贡山停留"涉嫌抄袭他人创意。

经核查比对,该作品与2015年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旅游形象宣传语征集活动的入围奖作品"在世界行走,为阿坝停留"存在高度相似性。

两句宣传语在句式结构、表达逻辑上如出一辙,仅将地名进行了替换。

原作品作者为四川省蓬安县的邓四平,其作品于2016年正式公布获奖。

主办方认定,涉事作品违反了活动声明中关于"原创性要求"及"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条款。

根据征集活动声明第1条"作品必须是原创,若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评奖、获奖资格"的规定,经审议决定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

此次征集活动自启动以来,吸引了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投稿作品900余条。

为表彰参与者的热情,主办方增设入围奖5名,奖励精美礼品。

值得注意的是,原定奖励价值3000元纪念品的"最佳作品奖"宣告空缺,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优质原创作品的稀缺性。

近年来,各地文旅部门纷纷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打造地方形象宣传语,以期用精炼的文字展现地域特色、吸引游客目光。

然而,此类活动屡屡曝出抄袭争议,暴露出当前文创征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制度层面分析,部分征集活动在原创性审核环节存在明显短板。

评审阶段往往侧重于作品的艺术表现力和传播效果,而对作品来源的溯源核查相对薄弱。

在信息高度发达的当下,简单的文字比对并非难事,但不少主办方缺乏系统的查重机制,为抄袭行为留下可乘之机。

从参与者角度而言,部分投稿者法律意识淡薄,对知识产权保护缺乏基本认知。

将他人创意稍加改动便据为己有,不仅侵害原创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公平竞争的秩序。

此次事件中,举报机制发挥了重要的监督作用,公示期的设置为发现问题提供了时间窗口。

从行业发展来看,文旅宣传语作为地方形象的重要载体,承载着文化传播与品牌塑造的双重功能。

若任由抄袭之风蔓延,不仅损害地方形象,更将挫伤原创者的积极性,最终影响整个文创生态的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建议,各地在开展类似征集活动时,应建立更加完善的审核流程,引入专业查重工具,加强对历年各地获奖作品的比对筛查。

同时,可考虑建立全国性的文旅宣传语数据库,为原创性审核提供参照依据。

对于查实的抄袭行为,除取消资格外,还应纳入诚信记录,形成有效震慑。

文旅宣传语的抄袭事件再次敲响知识产权保护的警钟。

在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的今天,尊重原创、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

各地文旅部门需以此为鉴,既要完善赛事规则、强化审核机制,更应深挖地方文化内涵,让宣传语真正成为“一方水土一方人”的生动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