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但一些领域,现有政策法规与法律精神仍存在不一致。全国人大代表陈南指出,在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资质许可等环节,仍有隐性门槛存在,例如行业潜规则、口头通知等非成文要求,成为影响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隐形壁垒”。此外,在刑法保护上,不同市场主体之间仍存差异,例如民营企业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在同类犯罪中的量刑尺度不一,也削弱了法治适用的公平性。 原因:上述问题的根源在于政策清理尚未做到全覆盖、常态化推进。一上,现有清理工作多集中看得见的文件规定,对隐性规则和实际执行中的变相限制排查不足;另一上,缺少全国统一的清理裁量标准,导致各地整改尺度不一。同时,政策出台前的合规审查、出台后的动态评估机制不完善,使部分制度性障碍反复出现。 影响:政策法规不协调不仅影响《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落地效果,也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民营企业的制度性成本,抑制市场活力。隐性壁垒和地方保护倾向压缩了民营企业的公平竞争空间,而法律适用差异则影响法治公信力。长期来看,将不利于高质量发展和营商环境改进。 对策:陈南代表提出五上建议:一是强化层级联动,压实清理责任,将涉及的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二是拓宽清理范围,重点排查隐性壁垒和不合理惯例;三是制定全国统一的清理标准,确保同类问题同等处置;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建立政策出台前后的动态审查评估机制;五是畅通企业权益救济渠道,提高清理工作的透明度。 前景:如上述建议得到落实,将有助于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障碍,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随着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完善,民营经济的活力与创造力有望持续释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支撑。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法律的关键在于落实。只有持续推进政策法规清理——及时消除各类制度性障碍——形成常态化的审查清理机制,才能让法律真正发挥作用。这既关系到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关乎经济社会的长期稳定。期待各级政府和相应机构以更明确的责任、更可落地的举措,推动法律全面落地见效,让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