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给预付式消费加上了一层保险

听说了吗,今年2024年出了个新的《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搞出来的。这个新规主要是给预付式消费加上了一层保险。现在大家都爱充个会员卡、办个培训卡,这种模式在教育、美容、健身这些行业用得可火了。可是呢,咱们消费者老是遇到一个问题:钱交进去容易,要退回来难。 针对这种“卷款跑路”、“霸王条款”还有不退款的情况,最高法就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则给细化了。我听北京市英岛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杨崇学讲,这个新规确实给了咱们更有力的法律武器,不过普通人在平常消费的时候还是得多长点心眼儿,得学会用《解释》来防着那些陷阱。 杨崇学还说了,事前防范比事后维权重要多了。选服务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查商家的资质,看看有没有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这些东西。最好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一下他们的信用状况,多挑那些在政府“白名单”上的机构。有些倒霉蛋就是因为没发现企业被列入了失信名单才亏了钱。 还有签合同的时候,千万得小心格式条款。根据《解释》第九条,那种不退钱、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的“霸王条款”都被认定无效了。建议大家最好用行业里的示范合同文本,别一次性给人家超过三个月或者60课时的钱。另外可以选择支付宝、微信这种有第三方监管的支付方式来降低风险。 针对商家跑路的问题,杨崇学提醒大家要多留意一些异常信号。比如说员工老是换、工资发不出来或者房租拖欠不付、店里的设施又旧又烂这些情况。如果商家突然搞出什么“超低价长期课包”,或者非要你签分期付款协议,那很可能是想规避监管,得赶紧提高警惕。 一旦真的发生纠纷了怎么办?杨崇学说可以通过协商、投诉还有诉讼来维权。现在集体诉讼是个好办法,能提高处理事情的优先级。今年3月江苏省法院、司法厅还有消保委搞了个2024年的典型案例,里面就有个成功的集体诉讼案例。 江苏省常州市有个店开业的时候宣传得特别好,充值送项目,一下子吸引了好多人去办卡。结果一年后老板跑路失联了。在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和武进区消费者协会的支持下,28名消费者一起提起了集体诉讼。 之前那个老板一直不出面参加诉讼的,结果迫于压力还是得露面了。通过检察院和法院的合作配合,最后把这28个人的钱都给追回来了。这也说明在集体诉讼里检法协作的作用特别大。 要是碰上经营者没财产可供执行这种情况怎么办?杨崇学建议可以发挥检法协作的作用,去追究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连带责任。法院执行局可以采取查封财产、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来督促老板还钱。 对于想搞集体诉讼维权的人来说,第一步该怎么走呢?杨崇学给了建议。大家可以去找中国消费者协会或者省级消协这种社会组织作为原告去起诉。 如果个人发起集体诉讼也可以,但得满足“共同诉讼”的条件,就是多个消费者因为同一个老板的同一个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的话,法院就可以把这些案子合并审理了。 以前的诉讼案例里消费者老是有个问题——举证难。因为预付式消费的合同文本或者记录消费次数、金额还有余额这些证据通常都在老板手里控制着呢。 不过这次《解释》第二十五条也明确规定了:如果经营者控制着这些证据却没正当理由不拿出来给法庭看的话,法院就可以按照消费者主张的事实来定案子了。 总的来说这个新规不光是给消费者维权撑腰了,也是对那些不良商家的震慑啊。希望能从源头少一点乱象吧。咱们消费者自己也得主动去学学条款提高防范意识才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