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农村地区,群众生产生活与合同往来日益增多,土地流转、劳务用工、买卖交易等事项更趋频繁,由此引发的邻里矛盾、劳动争议、财产权益纠纷等也呈现“点多面广、诉求多元”的特点。
一些群众对纠纷解决途径的了解仍停留在“找熟人评理”“口头协商”为主,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不足,导致矛盾化解成本上升,个别纠纷易从小摩擦演变为长期对立,影响乡村和谐稳定。
(原因)纠纷多发的背后,一方面是农村经济结构与社会关系快速变化,合同关系更加普遍,但合同文本、权利义务约定与风险提示相对薄弱;另一方面,部分群众对民法典等基础法律掌握不系统,对仲裁、调解、诉讼等多元解纷机制的适用范围与程序差异认识不清,遇事“不会用法、用法不稳”。
同时,农村法律服务资源相对分散,法律知识获取渠道有限,面对专业性较强的问题,群众往往缺少及时、可及的咨询支持。
(影响)提升法治素养不仅是维护个体权益的需要,也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随着国家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若群众对依法维权路径掌握不足,可能出现“维权不及时、维权成本高、矛盾积累”的连锁效应。
反之,通过普法将规则意识、契约意识和程序意识嵌入日常生活,可促使矛盾纠纷在源头减少、在基层化解,为乡村振兴营造稳定预期和公平环境。
(对策)针对上述需求,3月5日,垦利区司法局组织普法工作人员走进郝家镇大集,以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用得上”的方式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
现场通过发放资料、面对面讲解、即时答疑等形式,向群众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要点解读、民法典宣传折页、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等普法材料,并围绕邻里纠纷处理、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未成年人保护等高频问题进行释法明理,提示群众在签订协议、保留证据、规范履约等方面加强风险防范。
值得关注的是,活动将新修订的仲裁法作为宣传重点,结合群众常见的合同纠纷、财产权益争议等情形,讲清仲裁在依法、公正基础上的高效便捷特点,引导群众重视仲裁协议的约定与效力,鼓励在符合条件的纠纷中选择更适配的解决渠道。
普法人员同时提醒,依法维权既要“敢用”,也要“会用”,遇到争议应优先采取协商、调解等柔性方式,在必要时依法选择仲裁或诉讼,避免因情绪化处置导致矛盾升级。
(前景)业内人士认为,将普法阵地前移到集市、广场等人群集聚场所,有助于扩大覆盖面、提升到达率。
下一步,推动法治宣传从“集中宣传”向“常态服务”延伸,从“知识普及”向“能力提升”深化,仍需在精准供给上下功夫:一是围绕农村常见纠纷类型形成“清单化”普法内容,提升针对性;二是加强与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站点的衔接,让群众咨询有门、办事有路;三是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教育、反诈防骗等现实课题,推动普法与基层治理同频共振。
随着仲裁制度与多元解纷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纠纷解决将更加注重效率与成本平衡,法治将成为乡村稳定运行的“硬支撑”。
法治建设的根基在基层,活力在群众。
垦利区司法局此次送法进农村活动,既是一次普法宣传的有益尝试,更是司法服务下沉、法治资源向基层倾斜的具体体现。
期待更多地区能够创新普法形式,将法律服务真正送到群众身边,让法治精神在广袤乡村落地生根,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