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木兰县法院创新司法服务模式 将法庭搬进村屯化解基层纠纷

问题 农村生产生活纠纷点多面广。木兰县付家屯村,一起因牛群混群引发的归属争议,因牲畜特征不明显、双方各执一词,从田间地头延伸到司法程序。对当事人来说,几头牛关系到家庭生产资料和切身利益;对基层治理来说——类似纠纷若长期悬而未决——容易激化邻里矛盾,甚至引发新的纠纷。 原因 纠纷的直接诱因在于混养情形下难以识别权属,证据获取成本高。农业地区普遍存在分散放养、季节性放牧、围栏设施不完善等情况,一旦发生混群,识别往往依赖经验和外观特征,客观上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农村熟人社会特征明显,当事人容易将经济损失与面子情绪混在一起,若缺乏权威、专业的第三方介入,争议容易陷入反复争执。更深层的原因在于,若司法服务仅停留在法庭内的被动受理,解决周期会拉长,调处成本随之上升。 影响 本案的处置表明了司法资源向基层延伸的现实价值。承办法官多次走访当事人,释法明理,邀请村干部参与思想疏导,在双方同意基础上将调解搬到纠纷现场,通过现场核验顺利识别出争议牛只,促成当事人撤诉。矛盾在立案后20天内化解,既减少了当事人的时间与经济成本,也避免了对抗性诉讼继续激化矛盾,有助于修复邻里关系。从数据看,木兰县法院以调解、和解等方式推动纠纷化解,2025年以来民事案件调撤率达72.84%,家事案件调撤率达86.04%,反映出多元解纷在基层具有较强的适用性。 对策 把矛盾化解的关口前移,关键在于贴近现场、联动共治、以案促治。 一是靠前实勘实调。法院聚焦服务"三农",探索"进基层实勘、进现场实调、进源头实治"工作法,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围绕争议焦点开展事实核验和证据释明,降低当事人举证门槛,提高解纷效率。 二是做实巡回审判与现场调解。通过将法庭延伸至村屯院落,邀请基层干部、调解员参与,把法理与情理结合起来,在依法裁判与促成和解之间找到平衡点,实现案结事了、事了人和。 三是强化司法建议的治理功能。针对审判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并推动整改。例如,针对某乡镇物业服务乱象提出建议后,推动当地开展专项整治,对应的纠纷受理量同比下降48.1%,体现了从个案解决向系统治理的延伸。 四是构建联调联处机制。通过与乡镇、村社、行业组织等力量协同发力,推动司法重心从治已病向防未病转变,以制度化协作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前景 随着乡村振兴推进,农村生产经营方式、土地流转、物业管理、家事纠纷等领域矛盾类型更加多样。面向新形势,基层司法服务需要在专业化与便民化之间提升:一上,改进巡回审判、现场调解、司法确认等衔接机制,形成可复制的流程规范;另一方面,围绕农牧养殖、合同交易、用工用地等高发领域加强普法与风险提示,推动纠纷预防关口前移。司法建议、典型案例发布等方式可更好发挥规则引导作用,促进行业治理与乡村治理同向发力。随着联动机制不断健全、基层解纷网络更为细密,更多矛盾有望在萌芽状态得到化解,为乡村和谐稳定与农业生产秩序提供法治保障。

从坐堂问案到送法上门,从个案裁判到源头治理,木兰县的司法实践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新范式。当法槌在田野间敲响,不仅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更播种下法治文明的种子。这种兼具力度与温度的司法创新,正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