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创新普法形式 夯实乡村法治基础 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问题: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加快,产业链条延伸、经营主体多元、要素流动频繁,涉农纠纷与信访问题呈现类型更复杂、牵涉更广的特点;一些地区仍面临法律知识“最后一公里”未完全打通、基层依法治理能力不均衡、部分经营主体合规意识不足等挑战。如何让法治成为农业生产经营和乡村治理的基础规则,成为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课题。 原因:一是农业生产季节性强、参与主体多,普法若与农时和具体场景脱节,容易出现“学过却用不上”;二是涉农法律法规多、政策更新快,基层执法与服务人员需要持续提升规范执法、释法说理能力;三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农业全产业链加速布局,对合同管理、质量安全、土地经营、投入品使用、生态环境等提出更高的法治要求;四是新媒体改变了群众获取信息方式,传统单向宣讲难以满足农民和企业“及时问、就地懂、用得上”的需求。 影响:针对上述问题,济南市农业农村局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把普法融入治理与执法全过程,推动法治建设从“集中宣传”向“常态供给”转变。 从干部队伍看,党组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研讨、领导干部述职述法等制度,累计组织学法研讨100次以上,并将法治素养纳入干部考核指标,强化“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 对执法队伍而言,常态化、系统化培训持续推进,累计举办农业执法大讲堂和业务提升班31期,邀请专家学者与业务骨干授课,结合典型案例讲清法条边界与执法要点,并通过执法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让执法过程本身成为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普法课堂。 对基层治理而言,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成效明显。济南市遴选、培训示范户5096户,实现涉农行政村(居)全覆盖,发挥“传帮带”作用,让法律知识乡村熟人社会中更易传播、以点带面。该做法有助于把法律条文转化为村庄治理和生产生活中的具体规则,提升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主动性,也为化解矛盾纠纷、减少信访增量提供支撑。 对策:在工作路径上,济南市农业农村局突出“精准”和“融合”两个关键词。一上,抓住春耕备耕、“三夏”“三秋”等关键农时节点以及农民丰收节、“宪法进农村”等主题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下乡,走进田间地头、乡村集市,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等方式,把实用法律知识送到农民身边。另一方面,聚焦农村信访问题易发领域和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传月活动”,并实施“法治护航农业全产业链”专项行动,推动法律服务扩面提质,提高重点法律在农村的知晓度和覆盖面。据不完全统计,“八五”普法期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开展各类现场普法活动500余场次,发放资料数十万份,形成线上线下互补、宣传与服务同步推进的工作格局。 同时,济南市农业农村局顺应传播规律,依托官网、微信公众号及地方媒体平台构建线上普法矩阵,累计发布“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等信息300余条,定期公布农业农村领域典型案例,用案例讲规则、用结果明边界,引导群众自觉守法、依法维权,也对从业者依法经营形成提醒与警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制作的“泉卫农”系列普法短视频累计播放量超过10万次,深入提升了农民学法的便利性和参与度。 前景:从长远看,法治建设的关键在于把“普法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运行、农业全产业链竞争加剧以及乡村治理现代化持续推进,涉农法治需求将更加多样、更趋专业。下一步,主管部门可在巩固现有成效基础上,健全分层分类普法机制:面向农户突出权利义务与风险防范,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合规经营与合同治理,面向基层干部与执法人员强化程序意识与释法说理能力;同时推动普法与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用体系建设等协同联动,让法治成为乡村振兴的稳定预期与长期保障。

从领导干部专题学法到田间地头的案例宣讲,从纸质手册发放到短视频传播,济南的探索表明:乡村振兴不仅要改善面貌,更要夯实治理基础。当法律知识转化为村民的行为自觉,当法治思维融入产业发展与乡村治理,“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图景就有了更稳固的制度支撑。这也为新时代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了一个可观察的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