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开区法院推进庭审模式创新 智慧司法让诉讼提速增效

问题:基层法院案多人少与诉讼需求增长并存,庭审组织、记录与核对等环节长期依赖人工投入,既占用审判辅助力量,也容易形成“程序性事务挤占实体审理时间”的压力。

在司法公开要求不断提升的背景下,如何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审判质量前提下,提升庭审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成为不少法院改革的现实课题。

原因:一方面,信息化建设为庭审记录方式变革提供了条件。

语音识别、实时转写、多机位采集等技术成熟,使“边审边记”逐步从人工劳动转向系统协同。

另一方面,改革能否落地,关键不在设备“有没有”,而在机制“通不通”。

如果仍沿用传统思维和工作方式,技术就可能停留在展示层面,难以转化为可持续的办案能力。

基于此,长春汽开法院将无书记员庭审改革纳入重点工程,以制度牵引、示范带动、技术保障和流程再造同步推进,明确“系统操作、技术保障、任务落实”三项刚性要求,推动审判团队形成合力。

影响:从实践效果看,改革带来的是效率与规范的双向提升。

该院统计显示,无书记员庭审方式已覆盖1926件案件,精简笔录应用1255场次,庭审平均时长缩短约30%。

效率提升背后,是庭审信息“实时采集—同步转录—即时核对—电子签名确认”的闭环流程减少了重复性劳动,让法官能够将更多时间投入到争议焦点归纳、证据审查、法律适用释明等关键环节。

同时,系统化留痕也强化了庭审公开透明:音视频与文字记录相互印证,便于当事人核对,也为后续审查提供客观依据,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

回访满意度达到100%,从侧面反映了当事人对便捷性与可预期性的认可。

对策:改革并非简单“去掉书记员”,而是以更高标准重构庭审组织方式。

长春汽开法院突出三方面举措:其一,以示范庭审带动应用。

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率先适用,通过公开展示操作流程、开展专题研讨,把个体经验转化为可复制的操作规范,降低一线法官的学习成本。

其二,以融合法庭夯实技术底座。

对法庭进行升级改造,配置高灵敏度拾音、多机位采集、高清显示等硬件,搭建集网络开庭、在线调解、笔录自动生成等功能于一体的系统,并配备信息技术专员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随时能用、全程好用”。

其三,以规则红线守住公正底线。

编制操作流程手册,明确必须庭前设备检测、必须庭后及时确认笔录、必须全程录音录像等要求,同时以禁止选择性记录、禁止离线操作、禁止超期归档等规定压实责任。

权利保障方面,庭前充分释明模式要点并尊重当事人选择权,庭审中签署告知书并全程同步留存,庭后在线确认音视频完整并电子签名,法院提供音视频回放与电子笔录查阅服务,确保当事人“看得见、查得到、信得过”。

前景:从更大范围看,无书记员庭审改革的价值在于为“案多人少”矛盾提供一种可验证的解法,但其推广必须坚持“因案制宜、分类适配”。

该院通过对13类常见案由开展测试,最终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简单合同纠纷确定为更适配类型并常态化运行,体现了以数据对比和风险评估来确定边界的思路。

下一步,随着要素式审判、在线诉讼服务与智能辅助工具进一步完善,庭审记录方式改革有望与审判流程管理深度融合,形成从立案分流、庭前准备到庭审记录、文书生成的协同机制。

与此同时,如何持续提升人员信息化素养、完善设备运维保障、建立更细致的质量评估与抽查机制,将决定改革成效能否稳定输出并复制推广。

当司法改革遇上数字化转型,长春汽开法院的实践揭示了一个深层逻辑:技术赋能不是简单叠加智能设备,而是通过系统性重构实现司法生产关系的革新。

这场以当事人获得感为标尺的庭审革命,既检验了科技与法治的融合深度,更丈量出司法为民的初心温度。

其经验正在吉林全省法院铺开,为全国司法现代化进程提供了有价值的基层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