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骗婚12名农村青年488万元:婚恋诈骗案警示录

一场婚恋骗局在婚礼后的第二天露出破绽。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农民张某与“未婚妻”冯某举办婚礼。然而新娘在婚礼次日以店铺生意繁忙为由匆匆离开,此后再无音讯。张某多次联系未果,甚至前往对方提供的“娘家”地址也未找到人。直到他发现妻子提供的身份信息存在明显疑点,才意识到自己落入了一场精心设计的诈骗圈套。 这起案件的侦破,揭开了一个潜藏五年的特大婚骗团伙。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查明,冯某于二〇二〇年一月与第一任丈夫贺某登记结婚,仅一个月后便离家出走,但一直未解除婚姻关系。此后她化名“赵某玲”,通过亲戚和媒人散布虚假信息,专门瞄准农村地区经济条件一般、急于成家的单身男性实施诈骗。五年间,她以相似手法先后骗取十二个家庭信任并骗取钱财,涉案金额达四百八十八万元。 其作案手法体现为固定套路。从相识到谈婚论嫁,冯某往往不超过三个月;从订婚到办婚礼,最快仅二十天。她通过频繁联系、刻意示好迅速建立信任,待对方投入后提出索要彩礼、三金、办酒席等费用。男方催促领取结婚证时,她则以“打官司”“工作忙”等理由拖延,甚至声称要等生育后再办理。为更稳住受害人,她有时还会“口头同意”退还彩礼博取同情,让对方误以为她也有难处,从而继续等待。一旦钱款到手,她便立即失联,转移至其他地方继续行骗。 值得关注的是,冯某在二〇二三年与受害者马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女的情况下,仍对外宣称未婚,继续骗取下一名受害者的信任和钱财,反映出其行为的持续性和恶劣性。由于受害人分散在不同乡镇,彼此缺少信息互通,骗局得以长期隐蔽。 该案并非冯某单独作案,而是有组织的犯罪团伙。冯某的养父与姐姐赵某共同参与,形成幕后配合。赵某在其中作用突出,多次以“未来小姨子”身份出面,反复强化冯某“长期单身”的人设,以打消受害人疑虑。她会在关键节点强调“妹妹感情不顺多年单身”“家里支持这门亲事”等话术,增强受害人对婚事真实性的信任。赵某还负责提供账户接收赃款并代为保管隐匿,同时根据进展补编说辞,诱导受害人继续投入。一旦出现风险,她又以看似合理的借口出面解释,帮助拖延时间。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该案移送至西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冯某、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以“谈婚论嫁”为诱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同时,冯某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罪。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一日,西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以诈骗罪、重婚罪数罪并罚,判处冯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赵某等其他涉案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罚。 这起案件暴露出部分农村地区在婚恋诈骗防范上的薄弱环节。农村单身男性信息渠道相对有限、防范意识不足,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重点目标;受害人分散、信息不对称,也给犯罪分子长期作案留下空间。

该案提醒人们,婚恋诈骗不仅侵害财产权益,也破坏婚姻秩序与乡村社会信任。当彩礼被不法分子利用为“甜蜜陷阱”,当传统婚俗遭遇精心包装的骗术,既需要依法严惩,也需要加强宣传提示与基层互助机制建设,帮助群众提高识别能力、减少信息盲区。此案的审结为同类犯罪敲响警钟,也为营造更安全的婚恋环境提供了有力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