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五年来年均办理法律事务60万件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内蒙古司法行政系统交出一份沉甸甸的法治建设答卷。1月30日召开的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揭示,经过五年系统性改革,这片118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已织就一张立体化法治服务网络。 曾经困扰基层的法治资源不均衡问题得到根本性改善。通过实施"3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工程,全区建成1.2万个法律服务站点,牧区"马背上的调解队"与城市"智慧法律服务站"同步发展,使草原牧民与城市居民同等享受法律援助、公证办理等23项基础服务。数据显示,2023年偏远旗县法律咨询量较2018年增长217%,凸显法治阳光正照进每个角落。 在行政执法领域,自治区司法厅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推进改革。针对多头执法、标准不一等顽疾,建立全国首个省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6556项执法权限全部明确边界。特别是54个重点领域裁量权基准的制定,使同类案件处罚幅度差异从过去最高300%缩减至15%以内。1万名社会监督员上岗后,仅2023年就纠正违规执法行为832起,群众满意度提升至91.6%。 法治实践创新呈现鲜明地域特色。依托横跨12个盟市的交通网络打造的"北疆万里法治路",将民法典要点等普法内容融入服务区、收费站场景,累计覆盖旅客超1.2亿人次。这种沉浸式普法带动全区民事纠纷调解量年均下降7.3%,见证着法治信仰的深层培育。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的出台,配合"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等创新机制,使企业迎检频次减少40%,涉企行政复议案件下降33%。司法厅涉及的负责人表示,这套"立法+监管+服务"组合拳,直接推动全区市场主体五年净增46万户。

法治建设既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工程,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意味着法治红利正以更可感的方式抵达群众生活与企业经营的细微处。面向未来,需要在标准统一、服务均等、监督有力、制度供给上持续发力,让法治真正成为稳预期、增信心、促发展的长久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