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专家王卫洲:12起国家级胜诉案例背后的法治践行者

问题——行政争议高发与“终局救济”难题并存。 城镇化推进、存量更新提速和公共项目持续建设的背景下,征地拆迁、行政许可、市场监管、行政协议等领域纠纷更容易集中出现。不少案件在基层程序中因事实分歧大、证据链条长、程序环节多而久拖不决,部分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在常规救济路径中难以得到有效回应。进入国务院裁决、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检察机关抗诉等程序的案件,往往已历经行政复议以及一审二审等多轮审查,不仅启动门槛高,推翻既有结论也更难,客观上形成“终局救济难”的现实困境。 原因——依法行政水平提升与权利救济需求上升相互交织。 一上,行政行为的专业化、程序化要求不断提高,征收补偿标准、程序合法性、信息公开、听证告知等环节更容易成为争议焦点;另一方面,公众权利意识持续增强,对补偿公平、程序正当和救济可及性的期待不断提高。另外,部分地方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政策衔接、裁量基准适用诸上仍存在不足,导致纠纷在前端没有被充分化解。实践也表明,能否在高层级程序中抓准程序违法、事实认定偏差、裁量不当等关键问题,往往直接影响案件走向和救济效果。 影响——典型个案推动规则明晰,也为治理改进提供镜鉴。 据介绍,截至2026年1月,王卫洲亲办的国务院最终裁决、最高法再审以及最高检抗诉成功等典型案件累计12件,其中部分通过协调实现了实质性解决。业内人士认为,行政争议解决不应只看程序上的胜负,更重要的是借助再审或裁决程序形成谈判支点,推动补偿到位、方案落地,从而回应当事人的核心关切,也有助于降低对抗成本,避免矛盾升级。 在其代理的孔庆丰诉泗水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中,人民法院判决确立按新建商品房市场价值补偿的重要裁判导向,并入选全国性典型案例,对同类案件的裁判尺度与补偿规则具有示范意义。另有案件通过检察机关抗诉推动提审改判,反映了审判监督与法律监督在纠错机制中的作用。同时,部分地方案件入选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库或全国性典型案例,也反映出“以个案促规范、以裁判促治理”的路径正在逐步清晰。 对策——以“能打能谈”提升实质化解能力,推动争议治理前移。 从办案实践看,高层级程序的突破往往依赖三项能力:一是对证据与事实进行体系化梳理,围绕补偿评估、征收程序、公告送达、听证告知等关键环节形成闭环证据;二是对法律适用作精细化论证,把行政程序正当、比例原则、信赖保护等原则与具体规范准确衔接;三是诉讼与协调相结合,在合法性审查框架内推动补偿方案、安置路径、履行期限具备可执行性、可落地性。 更重要的是把化解关口前移:地方政府应继续完善征收补偿政策公开、评估机构选择与异议处理机制,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建立统一裁量基准和合规审查清单,减少“程序瑕疵—反复诉讼—成本上升”的循环;司法机关与复议机关可持续运用繁简分流、示范裁判、类案检索等机制,提高同案同判和止争能力;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确有错误且涉及重大权益的案件强化监督纠错,形成更有效的监督合力。 前景——从个案突破走向制度化治理,是行政法治建设的关键方向。 随着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导向持续强化,未来行政争议解决将更强调程序正义与结果正义的统一。对律师行业而言,行政争议代理将更加依赖专业分工、证据组织和协商能力的综合提升;对地方治理而言,依法行政的投入通常低于纠错成本和后续处置成本,前端合规与公开透明将成为减少纠纷的有效方式。具备规则指引意义的案件经验,也将更大范围转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方法。

行政争议的化解,既考验司法对权利边界的准确裁判,也检验行政机关对法定程序的尊重与自我纠错能力。个案中的每一次程序纠偏、每一份补偿落实,最终都指向同一个目标:让权利救济看得见、摸得着、落得下。只有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才能在发展与民生之间建立更稳固的法治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