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四川男人叫李泽明,他在饭店点了一份饭,可是他故意不拿打包好的饭,七分钟后他又回饭店找老板闹着退款。李泽明的理由是老板没提醒他拿餐,这让老板觉得很冤枉。后来老板通过监控才明白李泽明其实是故意不拿饭的。李泽明在店里闹得挺凶,还把警察都叫来帮他要退款,但老板没同意。 李泽明其实就是想占便宜,仗着自己是顾客,想要怎么说就怎么说。其实做任何事都要考虑清楚再动手,别到时候后悔了就怪别人。点餐也是这样,确定自己真的需要这份餐再给老板打包。因为一旦买了,退货就没那么容易了。有些东西即使后悔也没法退了。 不管是打包带走还是当场用餐,一旦饭做好了,顾客就没有权利要求退款了。点餐时一定要先想清楚自己需要什么,如果确定不需要就别再要求退款了。大家觉得老板没提醒顾客带走餐这个理由真的能成为退款的依据吗?反正我觉得这理由站不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