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出台城市更新支持新政 优化规划审批与土地利用政策 ### 新闻关键词: 城市更新、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政策、存量土地、公共服务设施、不动产登记 ### 新闻概要: 自然资源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通过优化详细规划审批程序、实施过渡期支持政策、推进存量资源临时利用等五大类措施,全面提升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效率。新政特别强调对公共服务设施微更新项目的政策豁免,并创新性提出产业用地过渡期管理机制,为"十五五"期间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 正文报道: 在城镇化率突破65%的新发展阶段,我国城市开发建设方式正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自然资源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印发的支持城市更新新政,标志着城市更新制度体系进入精细化实施阶段。 此次政策创新的核心在于破解规划刚性约束与更新柔性需求之间的矛盾。通知明确要求对拟更新区域的详细规划实施"动态评估-技术修正-纳入监管"的全流程管理,特别允许通过"正面清单"方式简化新业态项目的审批程序。以北京劲松社区改造为例,此类政策可使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民生工程审批周期缩短40%以上。 过渡期政策设计成为文件亮点。针对存量土地发展新兴产业的需求,创新设立最长5年的政策窗口期,既满足产业培育需要,又守住规划底线。这种"弹性管控"模式已在上海杨浦滨江改造中成功试点,促成工业遗存与数字经济业态的有机融合。 在实施层面,新政构建了三级保障体系:微观层面建立社区微更新豁免清单,中观层面推进土地混合开发,宏观层面完善"一张图"监管系统。广州永庆坊改造项目证明,这种分级管理模式能使历史街区更新效率提升30%,同时保障文化遗产保护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首次系统提出存量资源临时利用规则。通过建立"使用期限+恢复措施"的双向约束机制,既盘活闲置资源,又避免"以临时变永久"的规划失控。苏州平江路片区通过该机制,在保护古城风貌前提下,阶段性导入文创产业,实现年产值增长1.2亿元。 ### 结语: 此次政策组合拳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城市更新工作从试点探索进入制度化推进阶段。在"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国土空间治理总基调下,通过规划弹性、政策韧性和监管刚性的有机统一,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了可持续的解决方案。随着各地实施细则的陆续制定,这套政策体系有望激活万亿级城市更新市场,推动城市建设方式实现历史性转型。

当前,我国城市更新已进入常态化、制度化阶段。

随着"十五五"规划的推进,城市更新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原有的规划制度、土地政策在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求方面存在不足,存量资源的激活和利用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

在此背景下,两部门发布的新通知正是为了破除制度障碍,为城市更新提供更加灵活有效的政策支持。

详细规划的适应性不足是制约城市更新的重要因素。

许多城市的详细规划制定于多年前,难以完全适应当前城市发展的新需求。

新通知提出,要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对拟实施城市更新区域的详细规划进行评估和优化。

这一举措允许采取技术修正、优化调整等方式对原有详细规划进行调整,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形成了规划调整的制度化通道。

同时,通知鼓励制定简化详细规划修改程序,完善公众参与和监督方式,确保规划优化过程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为适应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需求,通知明确提出制定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的正面清单。

符合正面清单的城市更新项目,即视为符合详细规划,这大幅简化了审批流程,提高了项目推进效率。

此外,通知还对微更新项目制定了规划许可豁免清单,涵盖改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加装电梯、无障碍设施等内容。

这些措施充分体现了以民为本的理念,使城市更新更贴近群众生活需求。

在过渡期政策方面,通知创新性地提出了针对存量土地和房产资源的支持措施。

对于利用存量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的项目,可在一定年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这一政策设计既给予了市场充足的适应调整时间,又明确了最终的规范方向,避免了无限期的政策不确定性。

过渡期满后,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依法依约办理新用途手续,不符合的则按约定退出,体现了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存量土地和空间的临时利用是激活城市资源的重要途径。

通知明确允许制定空闲建设用地的临时利用规则,并对存量建筑物在不增加容积率和高度的前提下进行临时利用。

对纳入正面清单的用途,无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这一政策大幅降低了临时利用的制度成本,有利于盘活闲置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为鼓励资源资产的组合供应和整体运营,通知强调要注重特色发展,积极开展城市更新地区的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调查,建立多门类资源资产在特定国土空间范围内的组合供应机制。

这一创新举措有助于形成城市更新的新动能和新优势,促进城市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在不动产登记服务方面,通知提出了预编不动产单元、办理预告登记等创新做法,保障不动产权利在城市更新实施中的延续性。

对于老旧住房自主更新项目,还可采用直接按户的方式简化登记程序。

这些措施有效解决了城市更新中的产权问题,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

城市更新既是改善民生的“细活”,也是优化发展结构的“硬功”。

政策支持力度加大之后,更需要各地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提高治理精度,用清单化规则提升可预期性,用全过程监管守住安全与公平底线,让存量资源真正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增量空间,推动城市更宜居、更韧性、更有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