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深圳市建工集团西部建设有限公司因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事故作出处罚。事故发生在深圳市南山区一项目施工现场,暴露出企业安全管理中的明显漏洞。事故发生于2025年5月19日。当日,由深圳建工西部建设公司承建的云山海公馆(东区)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名施工人员死亡。事故发生后,相应机构随即启动调查程序。经查证,南山区人民政府于7月21日批复同意的《南山招商云山海公馆(东区)施工总承包工程"5·19"一般高坠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结果显示,事故责任主要与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有关。其中,突出问题是未按塔吊拆除专项施工方案执行。该公司安排未持有架子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人员从事塔吊附着操作平台拆卸作业,违反了有关安全规定。此外,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在作业前未对工人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上述情况反映出企业对安全生产制度执行缺乏有效监督,管理措施未能落到实处。 上述违法事实经证据确认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5年12月23日向涉事企业送达《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经依法审查,主管部门认定该企业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已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要求的相应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规定。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十日。该处罚自该单位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执行。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在许可证被暂扣期间,该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其经营将受到直接影响。 从事故情况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仍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企业虽有制度,但在人员资质管理、作业过程控制和防护用品检查等关键环节执行不严,导致现场风险叠加,最终酿成伤亡。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持续强化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并以许可证暂扣、吊销等措施形成惩戒机制。对违规企业依法追责,既是对事故责任的追究,也是在行业层面划出安全红线。本次处罚的作出,再次表明监管部门对施工安全的从严态度。
这起高坠事故看似偶发,背后却是安全管理失守的结果。当安全要求在执行中被弱化,风险就会以事故的形式集中暴露。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如何建立覆盖全员、贯穿全流程的安全防控体系,仍是建筑行业必须直面的课题。只有把“生命至上”落实到每一道工序和每一次作业,才能真正筑牢城市建设的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