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折射出以“彩礼”或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给付现实生活中仍易引发争议,尤其当双方关系建立在异地相识、信息不对称、证据留存不足等情形下,纠纷更容易在感情破裂后集中爆发。依法厘清给付性质、核验证据链条,是化解此类矛盾的关键。 问题:街头相识后以结婚为期待进行大额转账,因婚姻状况真伪产生返还争议。裁判文书显示,2020年10月,彭某在青海西宁与张某相识后发展恋爱关系并同居生活。张某提出索要“彩礼”20余万元,2024年7月彭某分次向张某转账共计11.19万元。随后双方感情破裂,彭某发现张某与其丈夫的婚姻关系仍处于存续状态,主张对方以结婚为名索要财物并请求返还。张某则主张该款属于双方共同乞讨所得及劳务报酬,并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原因:信息披露缺失与证据意识薄弱叠加,使金钱往来性质难以自证。其一,婚姻状况属于建立婚恋关系的关键基础信息,若存在隐瞒或虚构,极易导致对方在重大事项上作出错误判断,从而引发财物给付的目的落空。其二,双方金钱往来若缺少明确备注、书面约定或聊天记录等佐证,容易在分手后出现“彩礼”“借款”“劳务费”“共同生活支出”等不同解释。其三,在共同生活期间,收入与支出通常交织,若不进行基本的记账、留证,事后举证难度明显增加。 影响:此类案件的社会关注点集中在两上——一是对以结婚为目的的给付能否、应否返还的法律边界;二是对诚信缔约与婚恋伦理的公共期待。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强调证据规则,认为张某未提交证据证明案涉款项系“共同乞讨所得及保姆费”,而彭某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转款系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与。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关于返还80%的判决。该结果表达出清晰信号:在婚恋财产纠纷中,法院将围绕给付目的、双方实际关系进展、是否共同生活及各方过错等因素综合衡量,并严格依证据作出裁断。 对策:从源头减少纠纷,需要多方合力推动“事前明晰、事中留证、事后依法”。对个人而言,应强化基本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在决定大额给付前核实对方婚姻状况等核心信息;转账时明确用途备注,保存聊天记录、协议文本及重要承诺;涉及彩礼、共同生活费用、借款等不同性质款项时,尽量以书面方式区分,避免“一笔糊涂账”。对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而言,可通过婚姻家庭法律宣传、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等方式,提供更便捷的咨询与纠纷化解渠道,推动矛盾在诉前实质性化解。对司法实践而言,继续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统一裁判尺度,明确“以结婚为目的的给付”与“共同生活支出”“一般赠与”“劳务报酬”的区分要点,有助于提升社会预期稳定性。 前景:随着人员流动加速、线上线下交往方式多样化,婚恋关系中的财产给付更趋频繁,围绕彩礼返还、不当得利、共同财产分割等纠纷仍可能保持一定高位。可以预见,裁判将更注重对“给付目的”“信赖基础是否存在”“过错程度”“同居生活事实”及“款项用途流向”的综合审查,也将更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与证据留存的重要性。社会层面则需要在倡导文明婚俗、反对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同时,尊重合理的婚俗表达,引导以理性、节制、可追溯的方式处理婚恋财务往来。
该案再次凸显婚恋关系中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性;法院的判决既是对个体权益的保障,也是对婚姻诚信的捍卫。在追求幸福的同时,保持理性认知和法律意识,方能避免情感与财产的双重损失。社会诚信体系的完善需要法律与道德的双重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