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深夜火灾频发,小火酿成大伤亡 调查通报显示,2023年12月9日21时20分许,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丹凤路一栋自建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50平方米,却造成12人死亡。起火诱因看似偶然:一盘被遗忘的蚊香引燃周边可燃物。但事故后果之重,折射出经营性自建房空间布局、火灾荷载、疏散条件和管理责任等的系统性短板。类似事故多发生在夜间或人员熟睡时段,早期发现困难、逃生反应迟缓,一旦烟气封堵通道,极易形成群死群伤。 原因:多重违规叠加,风险由“居住”向“公共”放大 一是经营与居住、仓储混在同一屋檐下,火源与可燃物、人员密集与危险作业彼此叠加。本起事故建筑为多层通高结构,一层经营五金等业态,违规囤放聚氨酯泡沫填缝剂、自喷漆、丁烷气罐及锂电池等物品,二层以上则居住多人。经营性自建房一旦对外提供经营服务或承载多户居住,其风险属性已接近人员密集场所,但在不少地区仍以“自家房”心态对待,缺少与之匹配的安全投入和管控措施。 二是建筑先天消防条件不足,疏散与分隔缺失放大灾害。部分自建房存在楼层通高、内部隔断随意、未设置有效防火分隔等问题,起火后烟气与热量快速贯通扩散。疏散上,一些房屋仅设置单一疏散楼梯,或楼梯间被杂物占用、门窗加装固定防盗设施,导致“能出去的路”变少、“跑得出去的时间”更短。 三是消防设施配备薄弱,报警与初期扑救能力不足。独立式感烟报警器、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基础设备不少自建房中配置不足、维护缺位,起火早期难以及时发现、及时处置,错失“黄金时间”。加之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老化、充电设备不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使火灾诱因更具随机性与隐蔽性。 四是特殊群体与夜间场景叠加,深入增加伤亡风险。农村地区、城中村自建房常住人口中老年人、儿童占比不低,消防知识和应急能力相对薄弱;夜间火灾在烟气中毒、逃生判断等上更具致命性,常出现“人未见明火先被浓烟困住”的情况。 影响:事故敲响警钟,治理关口需前移 这起事故警示,自建房并非天然安全区,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已成为城市更新、城中村治理和农村安全生产体系中的突出短板。一旦发生群死群伤,不仅造成家庭悲剧,也会对基层公共安全治理形成压力,影响周边营商环境与社会信心。更重要的是,若任由“低成本经营”挤压“底线安全”,风险将向更多行业、更多区域扩散。 对策:以硬标准、强监管、可落地的改造清单推动整改 治理关键在于把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推动经营性自建房从“自建自用”转向“按公共安全要求管理”。 一要严把准入与审批关。对用于经营、住宿、仓储的自建房,依法依规完善审批和备案,推动落实防火分隔、疏散条件、电气安全等强制要求;对不具备条件的,坚决整改、限期停业或依法关停,防止“带病运行”。 二要突出物理隔离与疏散能力提升。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高风险格局,推动经营区与居住区实体分隔,清理占用疏散通道的杂物,补齐第二疏散出口或设置可开启逃生窗,严禁用固定式防盗网封堵逃生路径,确需设置的应具备快速开启功能并明确钥匙位置。 三要补齐“三件套”:报警、灭火、逃生。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报警器并定期自检,配齐合格灭火器材、灭火毯、防烟面罩等,提升早发现和初期处置能力;同时加强对锂电池存放充电、燃气使用、蚊香香烛等用火用电的规范管理。 四要压实属地与行业责任,形成常态化排查整改机制。将经营性自建房纳入网格化管理和重点场所清单,消防、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发力,做到问题发现、整改闭环、复查验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形成震慑,避免“查一阵、松一阵”。 前景:从“一次通报”走向“长效治理” 当前,多地正推进城中村改造、农村住房安全提升和基层应急能力建设。下一步,应把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纳入公共安全基础工程:以标准化改造降低“先天不足”,以数字化台账提升“看得见、管得住”,以基层微型消防站和宣传培训增强“早发现、快处置”。只有把规则落到门店、楼梯、电线、窗户等具体环节,才能把风险关口前移到日常管理中。
汕头火灾中的一盘蚊香,警示我们微小隐患可能酿成大祸;自建房安全不仅关乎家庭,更是公共安全的重要一环。只有将防范措施落实到每个细节,才能避免悲剧重演。这是对逝者的告慰,也是对生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