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信息传播必须真实客观

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主任连大有,北京伟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林虎才,最近他们就1月4日的这起网络谣言事件进行了评论。给1月4日的这起事件做了个详细的说明。这家企业的总部其实设在河南郑州,但有人造谣说总部在四川成都。给大家提个醒,地图平台上也查不到这个涉事门店。这个假消息是编造出来的,首发账号已经把内容删掉了。消息内容里有很多错别字和语病,跟正规文件格式差得远。这个消息因为职场矛盾、代际冲突这些敏感话题,一下子就在网上传开了。大家转发、讨论得特别热闹。但是经过实地调查和多方核实,发现这个消息漏洞百出。有人说这是因为劳资纠纷容易引发共鸣,还有聊天记录这种东西有迷惑性。个别账号为了追流量,就故意编这些有冲突的情节。这种虚假信息给企业正常经营带来了很大负面影响。一方面直接损害了商业信誉,消费者可能误解,加盟商信心也会受到干扰。另一方面企业还得花不少人力物力去辟谣澄清。这种不实信息侵蚀了社会信任基础。我国已经有了多层次法律规范体系来治理网络谣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任何人都不能用侮辱、诽谤的方式侵害他人名誉。连大有指出,如果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林虎才补充说利用虚假信息吸引流量的行为也得承担法律责任。 展望未来要想构建清朗网络空间需要多方协同发力。企业要建立常态化舆情监测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网络平台要完善内容审核机制及时阻断不实信息传播链条。监管部门可以进一步细化规范加大对恶意造谣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公众而言提升媒介素养养成先核实再转发的习惯很重要。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信息传播必须真实客观这起虚假信息事件虽已澄清但其反映出的深层问题值得深思每个人既是接收者也是传播环境的塑造者只有将法治思维理性精神责任意识融入网络行为的每一个环节才能筑牢抵御谣言的堤坝让互联网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