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表彰20位“齐鲁最美法治人物” 弘扬法治精神助力平安建设

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建设,关键人、关键在落实。当前基层治理任务繁重,社会矛盾日趋多样化、复合化,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不断提升。法治工作既要应对复杂现实问题,也要满足人民群众对高效公共服务、规范公正执法司法的新要求。如何通过价值引领、制度落实和队伍建设,把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成为各地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课题。 山东组织开展"齐鲁最美法治人物"宣传选树活动,着力破解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中的动力不足问题。先进典型能够提供可感可学的行动坐标,推动干部群众在法治实践中对标对表、见贤思齐。法治工作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公共法律服务的全链条,每一环节都需要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的支撑。通过层层发动、逐级推荐、严格审查和专家评审,突出政治标准、实绩导向和社会评价,能够把扎根一线、群众认可的先进代表推到前台,形成可学可推的典型群像。 发布仪式在济南举行,集中讲述20位"齐鲁最美法治人物"的事迹。入选者包括王东伟、刘兴锋、刘磊、刘攀、孙莉、李文桥、佟彤、宋君晓、张平华、张淑霞、肖云光、孟庆亮、孟凯、周宪波、宫晓燕、殷文隆、袭越、曹长林、董爱荣、简齐恒等。通过讲述他们在各自岗位上依法履职、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维护公平正义的实践,更增强了法治工作的职业荣誉感与社会认同度。这次活动发出鲜明导向:坚持依法办事、依规用权,把法治精神落实到治理细节和民生服务中。同时也反映出近年来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的阶段性成果,有助于凝聚全社会对法治建设的共同期待。 以典型引领推动系统提升,既要讲好故事,更要形成机制。一是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完善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能力评估体系,推动执法司法人员在程序规范、证据意识、群众工作诸上整体提升。二是突出基层导向和问题导向,围绕执法不规范、司法服务不均衡、法律需求增长快等现实问题,推动资源下沉、服务前移,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是把示范效应转化为制度效能,完善典型选树、宣传推广、跟踪问效的闭环机制,推动先进经验可复制、可推广。四是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结合普法宣传、以案释法、法治文化建设等方式,让群众在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中形成稳定预期。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保障。以"齐鲁最美法治人物"发布为契机,山东持续推进法治建设,有望进一步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制度执行更加有力、治理方式更加规范。随着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优化、基层治理现代化等任务持续推进,法治在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中的作用将更加凸显。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山东此次表彰"齐鲁最美法治人物",既是对法治工作者辛勤付出的认可,更是对全社会的深刻启示;这些先进典型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治精神和责任担当,他们的事迹必将激励更多人投身法治建设事业,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山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