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2019年实施的《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在规范行业秩序的同时,也显现出管理偏严、处罚偏重等问题。原条例对禁止类广告的界定较为宽泛,压缩了商业宣传和城市文化展示的空间;较高的罚款标准在执法中容易出现“小过重罚”,与《行政处罚法》强调的“过罚相当”原则不够一致。同时,市民对城市品质的期待不断提高,现有规定也难以适应对广告创意和景观提升的现实需求。
城市治理既要有“管得住”的底线,也要有“管得好”的方法。此次条例修订与意见征集,为公共空间治理提供了重新校准的机会:让规则更贴近现实,让处罚更符合比例原则,让城市界面在安全有序的基础上更有活力、更具品质。随着各方建议不断汇聚并转化为更成熟的制度安排,济南城市治理的法治化、精细化水平有望深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