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需加强 广东政协委员呼吁完善保障机制

广东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现场,工会界别委员曾香桂的发言,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再次进入公众视野。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模已突破千万,仅广东省涉及的从业人员就达数百万。该群体工作时间更灵活、就业方式更多元,已成为城市服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调研显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遍面临三上困难:一是组织化程度不高、流动性强,传统工会覆盖仍显不足;二是社会保障存空白,现行工伤保险等制度与灵活就业特征衔接不够;三是工作环境不便利,如配送停车难、充电设施不足等。这些问题若长期得不到解决,不仅影响从业人员的生活与安全,也会影响行业的稳定发展。追溯原因,既有制度供给跟不上新业态变化的现实因素,也有部分平台企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管理因素。目前劳动关系界定仍不够清晰,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虽已启动但覆盖有限;同时,个别平台为压缩成本,在权益保障上的投入不足。针对这一问题,曾香桂委员提出系统性建议:在组织建设上,探索“单独组建+区域联建”等方式扩大党组织覆盖,更好把分散劳动者纳入服务与管理体系;保障机制上,推动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完善“政府主导+商业补充”的多层次保障;环境改善上,推进“骑手友好型”公共设施建设,并完善职业培训与岗位对接机制,提升就业稳定性与发展空间。值得关注的是,广东省已在深圳等地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试点。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政策更落地,未来三年有望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广东经验”,为全国新业态劳动保障制度改革提供参考。平台企业也在逐步调整管理思路,美团、滴滴等头部企业已开始试点相关保障计划。

守护新就业群体权益,既关乎劳动者的安全与尊严,也检验城市治理的精细化水平;让组织覆盖更有效、保障体系更可用、工作环境更友好,才能让每一份奔波更有支撑、每一次出发更有底气,继续夯实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民生与治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