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得过期食品获十倍赔偿 新乡法院判例彰显食品安全保护力度

食品安全问题备受社会关注之际,新乡县人民法院近日的一起判决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参考案例。2025年1月,消费者张某在某优鲜超市购买的自热火锅被发现已过期31天。在市场监管部门确认违法事实且协商未果后,张某将超市诉至法院。

食品安全无小事;每一起过期食品纠纷都是对经营者责任的检验,也是对社会治理的提醒。只有以法律为准绳、加强监管、促进企业自律、发挥公众监督作用,才能真正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放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