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一起重大涉税违法案件。
涉税中介机构遇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徐驰,在2018年至2022年间,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编造虚假研发活动等违法手段,帮助所代理的3户企业虚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骗取相关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共计虚开发票127份,造成企业少缴税款233.99万元。
案件的发现源于税务部门的一次例行检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
某高新技术药企的申报材料显示其研发人员占比达50%,但其研发费用中"委托研发费"占比竟超过80%,年均超千万元,远远超过其自主研发投入。
这一反常现象引起了税务稽查人员的警觉。
一个拥有庞大研发团队的企业,为何要将核心研发活动大量外包?
这个疑问成为了案件突破的关键。
税务人员随即对该药企的两家受托研发方进行了深入调查。
查询系统信息发现,遇知科技既是"高新技术企业"又是"涉税中介",但其员工人数为零,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也为零。
另一受托方硝苯医药同样既无员工也无任何固定资产。
一家既无员工又无固定资产的"高科技"服务商,如何能够承担千万元级别的医药研发项目?
这一重大疑点促使税务部门立即对两家企业立案检查。
在询问过程中,遇知科技相关人员徐驰自称是该药企研发项目负责人,并提交了委托研发合同与技术资料试图证明业务真实性。
然而,当检查人员深入询问研发团队构成、实验设备等实质内容时,徐驰言辞闪烁、难以自圆其说。
更令人震惊的是,核查发现硝苯医药的法定代表人竟然也是徐驰,这表明两家企业实际上由同一人控制。
为了查清研发活动的真相,检查人员依法要求徐驰提供研发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徐驰迅速提供了19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但当检查人员逐一核实时,发现所列"研发人员"的联系电话均为空号。
这一发现进一步加深了对其研发活动真实性的怀疑。
鉴于案情重大,税务部门将该药企的研发项目提请科技部门进行鉴定。
鉴定结果表明,其自主研发项目并非真实研发,委托研发项目也难以确认其真实性。
综合各项证据,税务部门初步判断遇知科技和硝苯医药受托研发项目实为虚构,存在通过虚开发票、编造虚假研发活动等违法手段帮助企业虚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重大嫌疑。
为彻底查清案件真相,税务部门随即联合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
专案组对名单上19名"科研人员"的真实身份进行了深入核查,发现这些人在所谓"研发项目"期间均在某汽车公司担任客运司机,根本不具备医药研发能力和参与条件。
所谓的"研发人员"实际上是普通的货运司机,这一发现彻底揭露了整个诈骗案的虚假本质。
专案组进一步对该药企支付的"研发费"流向进行了分析研判,发现其支付的资金全部经由遇知科技进行转账,最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资金回流链条。
这表明整个案件是一个精心策划的诈骗活动,涉及虚开发票、虚假申报、资金转移等多个环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税务部门对遇知科技作出处以其所代理企业少缴税款0.5倍罚款共计116.99万元的处罚决定。
同时,税务部门将其涉及虚开发票、帮助所代理企业骗享政府补助的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对遇知科技及其实际控制人徐驰采取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等措施,这将对其今后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限制。
此外,税务部门依法对其所代理的3户企业进行了相应的处理处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是国家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举措,但少数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却让政策初衷大打折扣。
此案的查处不仅彰显了执法部门的决心,也为市场敲响了警钟:唯有诚信守法,才能真正享受政策红利,实现可持续发展。
未来,各方需共同努力,营造公平、透明的创新环境,让科技创新的“含金量”名副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