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是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也是社会治安防控的关键时期。
今年春节期间,湘潭市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了全市治安形势良好。
在组织领导层面,湘潭市公安机关建立了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责任体系。
市公安局党委提前部署,对烟花爆竹管控、道路交通安保、社会面治安防控、打击违法犯罪等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睿在韶山前线指挥部坐镇指挥,深入5个县市区16个基层单位督导安保维稳工作,确保了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罗长胜在市城区督导全市安保维稳和禁燃工作。
市局党委成员严格落实重要节点市县两级领导班子成员下沉督导工作机制,分赴40余个一线执勤单位暗访检查,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在社会面防控方面,湘潭市公安机关启动了高等级巡逻勤务,每日投入警力513人次开展巡逻,确保了"1、3、5分钟"快速处警机制的有效运行。
针对水电油气等重点单位和设施,公安机关加大了监管力度,检查各类行业场所1000余家次,对50余家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下发了工作提示函,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
对韶山、万楼、窑湾、盘龙大观园等热门景区,每日安排278名警力定点值守、应急处突,严把安全许可、容量、检查、秩序"四道关"。
特别是在韶山除夕夜群众自发祈福活动中,公安机关组织了830名安保力量,全力做好人流疏导、交通管理等工作,确保了景区的安全、平稳、有序。
在打击违法犯罪方面,湘潭市公安机关坚持重拳出击、严打不手软。
紧盯岁末年初多发违法犯罪特点,加大了对盗抢骗、电诈、黄赌毒、侵犯妇女儿童权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案件的打击力度。
春节期间,全市共抓获刑事犯罪嫌疑人46名、行政违法人员61名,侦破刑事案件12起,办结治安案件44起。
同时,公安机关持续发力境外涉诈回流人员打击工作,抓获159人,其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4人,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禁燃禁放工作方面,湘潭市公安机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与城管、应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形成了联动共治的工作机制。
公安机关加强了对城区重点点位的监督巡查,依托春运检查服务站和涉烟花爆竹检查点,加大了烟花爆竹运输重点区域和路段的巡逻力度,全面消除了烟花爆竹运输车辆的安全隐患,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湘潭市公安机关制定了春运道路交通安保实施方案,聚焦源头管理、路面管控、宣传警示,切实加强了交通安全管理。
公安机关严格危化品运输等安全监管工作,对全市重点危化品运输、客运、物流企业开展了上门走访和安全约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通过提前分析研判天气和道路交通形势,多渠道发布预警信息,引导群众合理、安全出行。
在酒驾醉驾、摩电车辆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上,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春节严管严查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累计查处酒驾醉驾75起,查处违法案件30余起。
同时,公安机关强化了城区动态疏堵,组织乡镇交管站、劝导员、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全力防范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和拥堵,确保了全市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湘潭春节安保工作的成功实践,展现了现代警务机制改革的成效。
从单一执法到多元共治,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防,公安机关正推动社会治理向精细化、智能化方向转型。
这一模式为其他城市节假日安保提供了有益借鉴,也印证了"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治理智慧。
随着平安建设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将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