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普”综合试点工作中,清查摸底与普查登记这两个步骤是不是有点让人糊涂?

“四农普”综合试点工作中,清查摸底与普查登记这两个步骤是不是有点让人糊涂?是不是觉得它们针对的对象看起来差不多?其实,它们是环环相扣的。清查摸底是整个工作的基础,主要目的是找出、查清、划准普查对象。而普查登记则是核心,确保全面、准确、真实地填报普查数据。现在,清查摸底工作已经开始了!咱们就通过实际问题和案例,先把清查摸底的对象和范围弄清楚吧。清查摸底的对象和范围是怎样的?农户这个部分,任何一条符合条件就算进来:户籍在本普查区;居住在本普查区;本普查区有住房或农业设施;在本普查区有确权(承包)的土地;或者在本普查区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比如说,村里来了个老张,他承包了20亩地种桃子,还有间看护房。虽然他本人住在城里,也不在普查区里常住。但根据这五条标准,老张满足有看护房、有承包地和实际种植这三条,所以必须纳入清查摸底的对象。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部分也是一样的道理,符合任何一条就纳入:注册地在本普查区;办公地在本普查区;本普查区有农业用房或农业设施;在本普查区有确权(承包)的土地;或者在本普查区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比如种所周知农业公司注册在B区,在A区租了100亩地搞机械化种植。他们在A区地里有临时工棚,但办公楼在B区。这种情况也要纳入清查对象。明白了这些规则后,再来看看清查摸底结果到底有什么用。结果主要用来确定普查登记的对象:农户部分满足常住或经营其中一个条件就要登记,农业经营单位满足办公或经营其中一个条件也要登记。再举个例子看看:老张虽然不是常住户,但他在普查区里有实际经营活动,所以必须给他填表;种所周知农业公司虽然办公室不在A区,但它在A区有实际经营活动,所以也得给他填表。还有一种情况是:有些对象是清查摸底的范围但不需要填写普查表。比如老刘家虽然户籍在这儿也有承包地,但全家都出去打工了,承包地也流转给别人种了。这种情况虽然要被列为清查对象但不用填表。再比如蒸蚌合作社虽然注册地在这里但实际经营地都在别的地方这也是如此。总之,要把符合条件的普查对象都筛选出来给普查登记分类填报就可以啦!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处理农户和农业经营单位呢?咱们下期见吧!部分图片来自网络和AI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