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跟着妈过了,可爸想见孩子却不让进家门,法院能怎么办?

现在离婚率一直在升高,大家都挺关心离了婚之后孩子该怎么养,还有父母能不能见面的问题。本来就是两个大人的事儿,结果孩子就成了受害者。比如说离婚后孩子跟着妈过了,可爸想见孩子却不让进家门,这时候法院能怎么办?得把法律依据给找出来。这个权利叫探望权,说白了就是离了婚不跟孩子一起住的那一方见孩子、和孩子说话、甚至一起住几天的权利。咱们的《民法典》里说得很清楚,谁带孩子就归谁管,另一方想看看孩子那是天经地义的事,带孩子的人有义务配合。到底咋见、啥时候见,先让俩当事人商量着来;要是商量不拢了,那就是法院说了算。 要是爸爸的探视权被妈妈给卡了脖子,他可以直接去法院告妈妈。告的时候得拿出真凭实据来证明自己有权利看孩子,还得说清楚是妈妈不让的。像离婚协议、孩子的出生证、之前商量怎么见面的聊天记录、甚至是通话录音这些都能当证据。 法院审案子的时候一般会按几个原则走。第一要紧的就是要对孩子好,得保护好孩子的身心健康。如果那个爹有吸毒或者动不动就打人的坏毛病,那肯定就不能让他随便去见孩子了。第二就是看两个人能不能谈拢。如果爸妈俩商量出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办法,法院一般都认可;要是实在谈崩了,那就得按实际情况判。 判的时候咋安排时间和方式呢?法院会综合好多因素来看。探望方式分两种:一种是看望式,就是去对方家里或者定个地方去看两眼;另一种是逗留式,就是在约定的时间里把孩子领走玩会儿再送回来。定时间的时候要看看孩子多大、上学忙不忙啥的。 要是孩子还小就安排得勤快点但时间别太长;要是大点儿了就听听孩子的意见。比如孩子都上小学了,法院可能就会让周末或者过节的时候去看,别耽误上学。 要是妈妈判完以后还是死活不让见爸爸,爸爸还能申请让法院强制执行。这时候法院就会想办法收拾收拾那个耍赖的妈,比如批评一顿、罚点款甚至关几天小黑屋。不过要注意的是,法院收拾的是那个不配合的人或者单位,绝不能直接把孩子抓过去给爸爸。强制执行也是为了逼着妈妈履行义务。 有些特殊情况也得灵活处理。比如说孩子特别讨厌爸爸不想见他这种情况?法院也会考虑孩子的意思,但肯定会去查清楚孩子的想法是不是被妈妈给带歪了的。如果妈妈故意挡着不让见那肯定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