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深度融入学习生活,未成年人触网年龄不断提前,网络空间既成为获取知识、拓展视野的重要渠道,也伴生沉迷、欺诈、隐私泄露与网络暴力等风险。
如何帮助学生在假期更安全、更理性地使用网络,已成为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面对的现实课题。
1月19日,在寒假即将到来之际,花溪区人民法院法官桂冰枝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花溪区第一中学,通过国旗下讲话面向全校学生开展“理性上网”专题宣讲。
宣讲从网络对学习交流、信息获取、视野拓展的积极作用切入,强调网络是工具而非目的,引导学生把握“用得好能助学、用不好会受害”的基本逻辑。
在此基础上,结合未成年人上网常见情境,提示不良信息侵扰、冒充熟人诱导转账、以中奖返利等方式实施诈骗、过度授权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等隐患,帮助学生形成对网络风险的直观认识,理解网络“利与弊并存”的双刃剑特性。
问题层面看,寒假期间学习压力相对减轻、线上娱乐时间增多,部分学生自控能力不足,更容易出现沉迷游戏与短视频、随意添加陌生账号、在社交平台泄露个人信息、跟风转发未经核实内容等情况。
一旦发生不当行为或遭遇侵害,轻则影响作息与学业,重则可能造成财产损失、隐私被滥用甚至引发网络欺凌等次生问题。
未成年人因认知能力、风险判断和应对经验尚不成熟,更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精准下手”的对象。
原因层面看,网络风险呈现隐蔽性与跨地域特征,诈骗话术不断更新、平台传播速度快,叠加部分家庭监管方式简单、学校假期教育触达有限、社会数字化环境复杂等因素,导致风险防范教育在时间与空间上容易出现“空档期”。
同时,个别学生对“个人信息是什么”“哪些行为会触法”“遭遇侵害如何留证维权”等关键问题认识不足,影响了预防和处置效果。
影响层面看,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不仅关系个人身心健康,也关系校园治理、家庭稳定和社会诚信秩序。
一方面,沉迷与不良信息可能侵蚀价值观与行为习惯;另一方面,诈骗与隐私泄露会带来现实损失,甚至诱发更深层次的心理压力与人际冲突。
更重要的是,网络文明程度直接影响青少年参与公共表达的方式,关乎网络空间风气与法治秩序建设。
对策层面,宣讲围绕“可操作、能落地”给出四方面建议:一是做网络的小主人,合理规划上网时长与内容结构,避免长时间刷短视频、沉迷游戏,把娱乐与学习、休息有序安排;二是做网络的有心人,提升信息辨别能力,不点击不明链接,不随意扫码、下载来历不明软件,不对外透露姓名、学校、住址、家庭情况等敏感信息;三是做网络的文明人,遵守网络道德与法律底线,理性表达、不造谣不传谣,不发布侮辱诽谤等恶意言论,自觉维护清朗网络环境;四是做自我保护的明白人,遇到不良信息骚扰、诈骗诱导或网络欺凌等情况,及时向家长、老师求助,必要时通过报警、平台投诉和法律途径依法维权,并注意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材料。
相关建议直指假期高频风险点,强调“预防优先、求助及时、处置依法”的基本路径。
从工作实践看,此次进校园宣讲是人民法院延伸司法职能、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重要举措。
将法治教育前置到校园日常,通过面对面释法说理,既有助于提升学生的规则意识和边界意识,也有助于形成“学校教育—家庭监护—司法保护—社会共治”的协同格局。
近年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从“堵”转向“疏导与治理并重”,以法治方式推动平台责任、家庭监护与学校管理同向发力,已成为多地治理共识。
前景层面,随着网络内容形态与社交方式不断变化,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教育需要持续更新。
下一步,可在常态化校园普法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形式,如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情景模拟、与家长课堂联动强化家庭监护技能、完善校园网络安全制度与心理支持机制,并加强与网信、公安、教育等部门协作,形成从预防、发现到处置的闭环。
花溪区人民法院表示,将持续丰富法治宣传方式,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网络环境。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保护他们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在信息化时代,网络安全教育已成为青少年法治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花溪法院通过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的方式,将抽象的法律概念转化为具体的生活指导,既增强了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也为其他司法机构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只有当全社会都重视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的网络观念和强大的自我保护意识,才能更好地保护他们在网络世界中的安全与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