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杨某刚当上铜梁区扶贫开发办副主任没多久,就利用这一职务上的便利,开始给自己和朋友谋私利了。何某等人就找他帮忙处理高标准农田、特色农业基地还有冷链加工等项目的审批和补助发放问题。因为杨某能在这些环节上提供帮助,所以他把360多万的财物给收下了。到了2023年,杨某已经是铜梁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了,他不仅没有收手,反而变本加厉地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为了给杨某定罪,铜梁区人民检察院把指控材料提交给铜梁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认定,杨某利用自己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构成受贿罪。最终,他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和罚金五十万元。案子判下来后,杨某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上诉,这就意味着一审判决正式生效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3月20日发布了一批依法惩治“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这起案件就被收录在内。重庆一扶贫开发办副主任非法收受财物360万余元获刑十年三个月的消息传开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万璇和肖洁作为九派新闻的记者编辑报道了这一消息。为了确保国家农业产业政策能够有效实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司法机关依法予以惩处杨某,充分发挥了刑罚的震慑作用。温艳丽在这个新闻报道中记录了杨某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行为对乡村振兴造成的破坏。何某等人因为杨某在项目建设审批等环节提供帮助而给了他巨额财物。重庆铜梁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某犯受贿罪并向铜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次宣判是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农业产业项目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之一。九派新闻注意到这起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身为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承担依法推进农业产业项目建设的工作职责却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所以本案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