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 剑指大数据"杀熟"等违法违规行为

近年来,我国网络交易规模持续扩大,2022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已突破12万亿元。

然而,部分平台利用规则制定权实施大数据杀熟、强制“二选一”等行为,严重破坏市场秩序。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2023年上半年涉及平台规则的投诉同比上升34%,其中价格歧视、会员权益缩水等问题尤为突出。

此次出台的《办法》直击三大核心问题:一是规则透明度不足,部分平台修改条款时未履行公示义务;二是权责失衡,平台常通过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三是技术滥用,利用算法实施差异化定价。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新规首次将“不得利用数据优势侵害用户权益”写入条文,是对《电子商务法》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细化补充。

在制度设计上,《办法》呈现三方面突破:其一,建立“双公开”机制,要求规则修改前需公示7日并征集意见;其二,设置30天过渡期,避免“突袭式”条款变更;其三,明确平台需设立独立申诉渠道,违规者将面临最高200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未成年人保护、跨境数据流动等新兴领域,新规也作出前瞻性规定。

专家分析认为,该政策将产生三重影响:短期看,头部平台需调整现有规则体系,预计涉及会员服务、价格策略等20余类条款;中长期而言,有助于构建“政府监管+平台自治+社会监督”的协同治理模式;从国际视角观察,我国在平台经济治理领域已形成领先于欧美国家的制度创新。

规则是市场运行的“共同语言”,也是公平竞争的“制度护栏”。

以平台规则监管为抓手,既是对新业态治理方式的完善,也是对消费者权益与经营者活力的双向保护。

随着各方责任进一步压实、制度执行不断深化,网络交易将更可预期、更讲诚信,平台经济也将在规范与创新的平衡中迈向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