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水环境治理从“达标”迈向“优质”,考验更综合。
水生态环境改善进入深水区后,治理目标不再局限于水质指标达标,而是要实现“水清岸绿、生态健康、宜居宜业”的整体提升。
对山区、丘陵与圩区河网并存的皖南地区而言,河流承载了防洪排涝、供水灌溉、生态涵养与城市发展等多重功能,面源污染、城镇生活污水、工业排放以及跨界水体协同治理等问题叠加,给治理带来系统性挑战。
原因——以系统观念推进治理,形成“工程+机制”双轮驱动。
宣城扬之河入选国家级优秀案例,叠加青弋江(宣城段)此前入选,体现出当地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路径的阶段性成果。
一方面,聚焦源头减排和重点环节治理,通过分类施策推进污染源管控,把工作重心前移到“控源、截污、减排、修复”链条上,推动河流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及以上标准,实现从“水质达标”向“景观提升、生态修复”拓展。
另一方面,治理不仅靠项目,更靠制度。
宣城建立四级河长制,由市委书记担任总河长,压实属地责任;同时引入检察监督与公众参与,形成“河长制+监督+社会共治”的协同格局,使管护从阶段攻坚转向常态管理。
影响——国家级案例示范效应凸显,带动区域绿色发展与治理现代化。
国家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的获得,既是对河湖治理成效的权威认可,也增强了地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信心与动能。
对内看,水环境持续向好有助于提升城市宜居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与公共健康,增强群众获得感;对外看,良好的生态底色将为文旅产业、绿色制造、现代农业等提供更具竞争力的空间与品牌支撑。
更重要的是,宣城以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标率“双百”为节点,证明制度化治理可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同类地区破解“跨界难、长效难、协同难”提供参照。
对策——以清单管理与联防联治巩固成果,推动从“治理”走向“保护与建设”。
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部署,美丽河湖是美丽中国在水生态环境领域的重要载体。
2025年5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到2027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并对2030年、2035年的目标作出安排。
在此背景下,宣城共有11条河流和1个湖泊纳入《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意味着治理任务更加系统、要求更加精细。
下一步关键在于三方面:一是坚持源头治理与过程控制并重,持续强化排口监管、面源防控和生态修复,防止水质波动与反弹;二是完善网格化管护与社会共治机制,让责任链条从“有人管”走向“管得住、管得好”;三是深化跨界断面生态补偿与跨区域协作,打破行政边界带来的治理碎片化,推进水污染联防联治,形成流域一体化保护格局。
前景——从“案例”到“体系”,美丽河湖建设进入提质扩面阶段。
随着国家美丽河湖建设目标逐步推进,地方从单条河流治理向流域、区域整体提升转变是大势所趋。
宣城连续拥有两条国家级优秀案例,说明其在水生态保护与系统治理上已具备较好基础,但也意味着更高标准的“守成”任务:既要稳住Ⅱ类及以上水质的长期稳定性,也要把岸线整治、生态连通、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城乡发展统筹起来,推动河湖从“清”到“美”、从“美”到“富”的多重价值释放。
可以预期,在制度保障和协同机制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宣城有望以点带面,推动清单内更多河湖迈入“美丽河湖”行列,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贡献可见成效。
宣城市"双美丽河湖"的成就,不仅是一份生态答卷,更折射出新发展理念在基层的生动实践。
在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战略背景下,这种将制度创新、科技支撑与公众参与有机结合的治理模式,为破解跨区域环境治理难题提供了新思路。
随着美丽中国建设的持续推进,宣城经验或将在更广范围内产生示范效应,推动水生态环境治理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