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话说2014年以后,宜都发生了好多让人气愤的事。那时候有个叫江某的,靠着放高利贷起家,慢慢把这个组织做大了。他在2015年底到2016年初那段时间,跟同学、朋友认识了一些人,比如杨某甲、杨某乙、易某、杨某丙还有黄某甲、王某、徐某、罗某、黄某乙,他们一起搞了很多坏事。这帮人在枝城为中心的地方活动,势力蔓延得挺快。 他们做的坏事可不少:寻衅滋事的有18起,随便打人砸车堵路;敲诈勒索5起,金额很大手段很残忍;非法拘禁5起,最长的一次关了48小时;容留他人吸毒2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3次。为了吓唬别人,他们还公然挑衅警察,甚至在医院里起哄或者看守所外面喊口号。 这伙人就是想通过暴力讨债和假诉讼来聚敛钱财,再用钱来笼络手下。他们形成了一个很坏的循环:黑势力保护商业利益,商业利益又反过来养活黑势力。 宜都市人民法院给他们下了判决书:给江某判了17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4年还有没收全部财产。另外还有12个人也被判了刑,从一年两个月到八年六个月不等。 这次宣判是宜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结果。庭审现场人多得很,大家都很关注这事。 2016年的6月4日那天,宜都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布了对以江某为首的涉黑组织的判决结果。这可是宜都审结的第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啊! 法院认定江某他们已经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了:人数多、骨干稳定、有明确的层级和规矩、经济实力雄厚;他们把违法犯罪得来的钱又都用来支持组织活动;用暴力威胁手段为非作歹、欺压群众,严重破坏了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