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讲讲私募的新规矩。2月27日,证监会发了一个《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主要就是给大家看明白那些藏在背后的东西。因为这是落实2026年1月开始施行的那个《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的第一号具体行政规章,所以特别强调了基金公司和托管方的责任,也把各种披露要求说得更细了。不过不用担心,这个文件最早也是在2026年9月1日才会生效。现在证监会已经在指导基金业协会赶紧搞配套的实施细则了,下一步就是把意见收集起来再发出来。 大家都知道,我国的私募行业发展得很快,现在已经是资本市场和经济运行里的重要力量了。数据显示,到了2026年1月末,市面上还有1.9万家私募管理人,手里管着13.9万只基金,规模也达到了22.4万亿元。这个办法一共是七章四十四条,主要说了六个方面的事。首先就是要把信息披露的责任压实给管理人,还明确了托管方和销售机构的义务,还有那些关联方也得配合着把信息露出来。 为了保证信息不被乱公开,规定说只能私下里跟投资人讲;但如果是做了多层嵌套的投资,像那种“套娃”一样的产品,那就必须把里面的资产情况都扒开来讲透了。以前很多人都说看不懂嵌套里的钱都去了哪儿,这次就给解决了。所有被投的私募或者发的资产管理产品都得配合着提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