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讲个事儿,打架把人打成轻伤了,双方和解了,能不能搞到那个无犯罪记录证明啊?

给你讲个事儿,打架把人打成轻伤了,双方和解了,能不能搞到那个无犯罪记录证明啊?其实吧,打架致人轻伤本身就构成故意伤害罪了,是刑事案件。就算你们私下和好了,能不能把证明搞到手,主要还得看司法机关怎么判。我跟你说个底儿细,轻伤这种事儿都上刑法了,和解决不了销案的问题。法律条文上写得很清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就是犯罪,公安机关肯定得立案。你们之间和解、赔钱、拿谅解书这些,也就是在判的时候能当个从轻处理的理由,不能直接把案子给撤了。 接下来重点来了,到底能不能开证明?分两种情况看。一种情况是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如果你们犯罪情节轻微,不是老毛病,还积极赔了钱拿了谅解书,检察院就可以依法不起诉。因为没经过法院判决有罪,那你就可以正常开无犯罪记录证明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法院判你有罪了(包括缓刑、管制、单处罚金),那你肯定是开不了证明的。因为只要有了法院判决,案底就留着了,一辈子都开不了证明。 不过啊,未成年人有个特别的规定。未成年人被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话,他的犯罪记录会被封存起来。一般单位查不到这些记录,升学、找工作也基本不受影响。不过严格来说,“无犯罪记录证明”这东西还是没法开出来。 我给你提个实务建议吧:趁早跟对方和解吧。签个协议留着赔偿凭证和谅解书;全程表现出认罪悔罪的态度;争取在检察院阶段就搞定不起诉这件事;最好找个律师介入帮忙。这样能最大限度地避免留案底。 总结一句:打架致人轻伤和解不代表没有案底。要是检察院不起诉你就能开证明;要是法院判了你有罪那就没办法了。一旦构成了轻伤就算和解了也可能留下一辈子的麻烦事儿。所以以后遇事啊还是冷静克制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