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安法院王曲法庭审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被告宋某拖欠原告冯某10200元劳务费。经过一番复杂的调查与审理,法官何向阳最终促使宋某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双方达成和解。这个案子中,冯某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费用共计52200元的证明,其中宋某已支付42000元,尚欠10200元未付。庭审中,案件争议升级,宋某辩称自己并非实际用工主体,只是代为联系机械和人员,并主张应由某公司承担责任。何向阳法官认真审理后认为,宋某作为合同相对方,理应承担支付义务。案件审理过程中,宋某又提出反诉称他曾超付给冯某32200元。法官何向阳查证发现这笔款项并非支付给冯某而是转给了案外人小李。最终法院判决宋某一次性向冯某支付剩余费用10200元,同时驳回了宋某的全部反诉请求。宣判后,法官何向阳耐心做好判决答疑工作。在法官的释法说理下,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主动联系法官表示愿意履行给付义务。在何向阳法官的见证下,宋某当庭将案款及本诉受理费共计10255元以微信转账方式给付了冯某。这个案件历经波折后终于圆满结束。整个过程中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王曲法庭展现了深入调查、公正裁决的态度。作者林升春编辑许沥心责编马宁审核姚启明共同见证了这次纠纷的解决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