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辅助驾驶责任边界 驾驶人不能借助系统规避法律义务

随着汽车智能化技术快速发展,辅助驾驶功能在国内市场渗透率持续上升。但部分驾驶人对功能边界认识不足,把“辅助”当成“自动”,甚至在行驶中玩手机、睡觉,或使用非法改装装置规避系统监测,交通安全风险随之增加。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具有代表性。2025年9月,浙江杭州王某群醉酒后启用二级辅助驾驶系统,并通过网购的模拟方向盘握持装置欺骗车辆监测系统,随后移至副驾驶位睡觉。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114.5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法院审理认为,依据《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国家标准,现有二级系统仍要求驾驶人全程监管,王某群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最终判处拘役并处罚金。法律专家指出,目前市场上所谓“自动驾驶”功能大多仍属于辅助驾驶。按国际自动机工程师学会(SAE)分级标准,L0—L2级系统仍由人类驾驶员承担驾驶责任。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也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该判例从司法层面明确了技术应用与法律责任的边界。该案例发布恰逢春节出行高峰前,警示意义突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数据显示,近三年涉及辅助驾驶系统的交通事故中,83%与驾驶人注意力不集中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已启动专项治理,重点打击通过改装车辆逃避监管的行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专家建议,车企应优化人机交互设计,减少系统被物理手段“欺骗”的可能。展望未来,随着《智能网联汽车准入管理规定》等政策陆续出台,我国正加快形成“技术+法律”的协同监管框架。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表示,此次司法实践为未来更高阶自动驾驶立法提供了参考,但在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的责任划分、保险理赔等,仍需完善配套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的底线,始终建立在对生命的敬畏之上;辅助驾驶再智能,也改变不了“方向盘后必须有人负责”的基本逻辑。最高法以指导性案例明确法律边界,既是对新技术应用的及时回应,也是对每一位驾驶人的提醒:安全驾驶不靠侥幸,守法出行不分“人驾”还是“辅驾”。尤其在节假日聚会饮酒增多之际,更要牢记“喝酒不开车”。任何试图用技术绕开监管的做法,最终都会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