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启动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摸清农业家底强化数据保护并严防冒名诈骗

农业普查是国家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制度。

作为摸清农业家底、科学制定农业政策的重要基础,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对于丰都县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3月10日,丰都县召开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新闻发布会,就普查的对象范围、内容要求、信息保护和风险防范等社会关切问题进行了系统说明。

从普查对象看,此次调查覆盖面广、层次多元。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普查对象共分五类: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以及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行业范围涵盖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等主要农业产业。

这一设计确保了普查数据的完整性和代表性。

从调查内容看,此次普查体现了时代特征和发展需求。

调查主要涵盖五个方面:一是农业生产条件,包括农业从业人员、土地利用流转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二是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涵盖粮食、经济作物、肉蛋奶、林产品、水产品等;三是农业新质生产力,重点关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新兴领域;四是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包括乡村产业、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五是农村居民生活情况,涉及农户家庭和生活质量。

与前三次普查相比,本次普查新增了多元化食物供给、农业新质生产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调查内容,全面反映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同时,普查工作充分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了调查的科学性和效率。

从法律责任看,普查对象负有明确的法定义务。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普查对象应当如实回答普查人员询问,按时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

对于不配合普查或提供虚假数据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进行查处。

这一规定确保了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从信息保护看,国家建立了严格的法律保障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明确规定,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普查资料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不得以普查数据作为各种考核、问责的依据。

普查机构将全流程加强对普查对象个人信息的保护,若普查人员泄露个人信息,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这些规定为普查对象提供了有力的权益保障。

从风险防范看,群众需要提高警惕意识。

为防范诈骗行为,普查员上门时将佩戴县普查办统一制发的证件。

市民可以通过查看证件真伪、向村社区委会或乡镇街道统计机构核实等方式辨别正规普查工作。

对于冒充普查工作人员的行为,群众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这场每十年一次的"农业体检",既是摸清底数的调查工程,更是观察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窗口。

当无人机盘旋在丰都的田野上空,记录下的不仅是作物长势的数据流,更是一个传统农业县向现代化转型的生动叙事。

在数据安全红线与技术创新双轮驱动下,本次普查或将书写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中的关键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