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强化新型毒品犯罪打击力度 源头治理与精准量刑并举

新型毒品犯罪形势日趋复杂,打击力度持续加强。在2月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刘为波介绍了近年来法院系统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的工作成效。据统计——从2023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案件9.3万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被告人数达13.3万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共2.7万人,重刑率达到20%,这个数字明显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13%的平均重刑率,充分表明了司法机关对毒品犯罪的严厉打击态度。 当前毒品犯罪显示出结构性特征,走私制造源头犯罪和危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是重点防范对象。最高法在制定惩处政策时,突出打击重点,对走私、制造、大宗贩卖新型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加大惩处力度。特别是对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危害对象以及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的新型毒品犯罪,坚持零容忍态度。对于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绝不手软。这一原则性立场有效遏制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司法实践中涌现出多个典型判例,充分说明了从严打击的决心。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组织多人制造新型毒品甲卡西酮并向社会大肆贩卖的被告人严某柱、董某震的死刑决定。河南法院对长期大量贩卖医疗用麻精药品盐酸哌替啶片剂的被告人苏某和作出了死缓判决。广东法院对大宗贩卖高纯度依托咪酯的被告人曾某衍判处无期徒刑。此外,对于利用麻精药品实施强奸、抢劫等犯罪的,也依法从严惩处。这些案例向社会表明了法律的底线不容触碰。

禁毒斗争是一场系统性、长期性治理。对新型毒品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是守护人民生命健康与社会安全底线的必然要求;而在高压之下实现精准司法、规范裁判与协同监管,则是把惩治效能转化为治理成效的关键。以依法严惩震慑犯罪——以规则完善统一尺度——以监管闭环压缩漏洞,才能让“零容忍”在法治轨道上更有力度、更有温度,也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