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停车场被台风“贝碧嘉”浸泡,损失谁担责?

尽管2024年9月暴雨给王先生带来了车辆损失,法院还是在仔细衡量各方过错后做出了裁决。王先生当时按指引把车停在某酒店的免费停车场,结果遭台风“贝碧嘉”连日强降雨浸泡,造成八万元的车损。酒店辩称停车场由物业公司管理,且王先生未告知停车事宜,损失应由自己或物业公司承担。但法官认为,酒店对外宣称的免费停车服务属于住宿业务的延伸,根据民法典规定,这就构成了保管合同关系。法院虽认可台风暴雨属不可抗力,但指出保管人应在能力范围内采取措施预见风险。物业公司虽贴了公告提醒,但酒店未能通过客房通知等方式确保警示实际送达消费者,未尽到充分义务,存在一定过失。王先生作为车主对自身财产安全也有谨慎注意的义务,在收到气象预警时未能及时挪车,对损失扩大也有过错。法院综合各方因素,判决酒店承担王先生20%的车辆损失。 王先生之所以认为酒店要担责,是因为他入住时就把车停在了指定区域。“免费”并不代表可以免责,提供配套服务的商家依法需负安全保障与风险提示义务。这种提示必须直接有效且能实际送达消费者。法官提醒经营者注意,自然灾害不能作为万能的免责理由。作为保管人,酒店需履行预警、防范和救助义务。如果将停车服务委托给物业公司管理,最好通过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至于朱红金审核的这份判决内容和PREVIOUS REVIEW栏目系列文章(点击图片阅读)也印证了这个观点:在不可抗力面前法律并不简单地归咎一方,而是要看各方是否尽到了与角色相匹配的谨慎义务。唯有经营者做好提示和防范工作,消费者也积极关注自身财产安全才能更好地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