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名为《逼锦鲤替嫁活阎王,相府气运全断了》的网络微短剧近日被紧急下架,引发社会各界对儿童参演网络短剧乱象的深切关注。
该剧安排年仅10岁的女童饰演女主角,与成年男性演员上演"7岁嫁人""15岁产子"等离谱剧情,剧中还包含搂抱、牵手等肢体接触画面,以及"养成系""大婚圆房"等成人化暗示内容。
这一事件再次将微短剧行业的创作底线问题推至舆论风口。
记者深入调查发现,类似现象并非孤立个案,而是折射出当前微短剧创作领域的系统性乱象。
部分制作方让幼童扮演"流落民间的太子",演绎充满权谋争斗的成人化情节;一些作品打着"穿越重生"旗号,植入阎王投胎、读心术等封建迷信内容。
这些创作表面制造"反差萌"效果,实质是用成人世界的权谋算计、对立思维侵蚀儿童纯真天性,严重背离了儿童影视作品应有的价值导向。
追溯乱象根源,流量经济的畸形逻辑难辞其咎。
行业数据显示,微短剧市场在经历爆发式增长后,正面临同质化竞争加剧、创新动力不足等发展瓶颈。
在此背景下,部分从业者摸索出一条"捷径"——将成熟的成人剧情模板简单套用于儿童角色,既能快速营造"新鲜感",又可借助萌娃天然的流量吸引力收割关注度。
社交媒体平台的经验已充分证明萌娃内容的变现潜力,主打儿童日常分享的账号往往能迅速积累千万级粉丝。
在流量诱惑驱动下,大量创作者涌入这一赛道,试图分享"流量红利"。
与此同时,观众对儿童表演的宽容态度无形中降低了创作门槛,为粗制滥造和批量复制提供了生存空间。
在这一市场环境中,儿童演员迅速成为资本追逐的对象。
业内人士透露,部分儿童主演日薪可达2000元至5000元,少数头部童星单部作品报酬甚至突破10万元。
然而,高额收益背后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系统性忽视。
公开案例显示,儿童演员因长期扮演负面角色导致价值观扭曲,因超负荷拍摄耽误正常学业的情况屡见不鲜,令人深感忧虑。
从法律层面审视,这些行为的边界在哪里?律师张玉霞指出,若制作方安排的肢体接触超出艺术表演必要范畴,需承担相应民事或行政责任,但通常难以构成刑事犯罪。
法律允许监护人同意子女参与合法演艺活动获取报酬,但如果监护人存在明显过错——如放任孩子出演超出身心承受能力的内容,默许不良剧情侵害其权益,情节严重者可能被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
面对愈演愈烈的乱象,监管部门持续加大治理力度。
本月8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针对儿童类微短剧的管理提示,明确禁止成人化、工具化、娱乐化等不良创作倾向。
文件要求,儿童类微短剧不得为制造戏剧冲突刻意塑造腹黑、心机等负面儿童形象,不得宣扬以恶制恶、权谋算计等不良观念;严禁让儿童演绎"霸道总裁"、参与"校园霸凌"等成人化剧情;不得以造星为噱头开展"啃小"式商业炒作;不得安排儿童演员超负荷拍摄或出演超出其承受能力的暴力、惊悚、情感纠葛等内容。
这一系列规定旨在坚决遏制将儿童作为满足成年人幻想、情绪宣泄或流量收割工具的不良趋势。
事实上,我国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体系正不断完善。
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活动。
这些法律法规为保护儿童权益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但从立法到执行,仍需各方协同发力。
微短剧作为新兴文化形态,其发展不应以牺牲未成年人权益为代价。
此次事件既是对行业的一次警示,也是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契机。
唯有平衡商业价值与社会责任,才能真正实现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为青少年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